山東"陽光配送"竟成一家配送 藥價不降反升

2010年06月11日 08:37  經濟參考報 我要評論

  為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虛高藥價,山東部分城市正在推進醫療機構用藥“陽光集中配送”。然而,這一旨在惠民的醫改舉措卻引發了上百家醫藥商業企業及醫院的質疑: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藥品“陽光集中配送”變為“一家配送”;獨家配送後部分藥價不降反升。

  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追蹤採訪。

  上面要求“雙向選擇”,下面指定“一家配送”

  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山東已開始以省為單位進行藥品集中招標,並委託多傢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向醫療機構直接配送藥品,對於配送企業的要求除了要具備一定的資質外,還需要由生産企業和醫療機構雙向選擇,5月10日是山東省規定的醫療機構選擇和確定配送企業的最後期限。

  但是濰坊市一家醫藥商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5月10日,山東省近百家與濰坊市各級醫院有業務往來的醫藥商業企業,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醫院單方面終止了尚未執行完的藥品配送合同,而統一選擇山東海王銀河醫藥有限公司一家作為醫藥配送公司。這一情況在其他地區也有發生。

  這一做法引發廣泛的質疑。一份由98家山東醫藥商業企業聯名蓋章的“情況反映書”日前遞交到上級有關部門。

  記者在某市一份《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集中配送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中看到,對逾期90天內不能給山東海王公司付款的醫療機構,“由市醫院用藥集中配送項目推進小組或監察局對欠款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和整改措施,限期結清所欠藥款。”

  濰坊市一家公立醫院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一家藥企來配送全部藥品,很難完全滿足醫院臨床用藥需求。但某些縣市黨政部門插手藥品配送管理工作,要求當地醫院只能選擇山東海王公司一家,並要挾醫院方面“誰不選擇山東海王公司,就要調查誰”。

  聊城市政府在給山東海王公司關於實施藥品集中配送項目的回復函中也明確提出,在同等條件下,醫院要優先選擇山東海王公司。

  山東國青健康産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蘭奇説:“我做藥品配送將近20年,同很多醫院建立了合作關係,不可能説終止合同就馬上終止,如果沒有政府行政干預,所有的醫院都會選擇山東海王公司嗎?”

  據了解,在山東推行“陽光集中配送”計劃的城市,山東海王公司大都提出了鉅額投資項目。在棗莊市,山東海王啟動了佔地面積110畝的醫藥物流園建設項目。在菏澤市,山東海王承諾興建以“陽光集中配送”為主體的醫藥物流項目、醫藥零售連鎖項目和醫藥生産加工基地項目,初步規劃投資總額10億元人民幣。在聊城市,山東海王提出將興建一個投資額不低於3 .5億元的藥品物流中心。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山東海王公司此舉是以投資換市場。

  記者為此求證山東省醫院主管部門。省衛生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藥品配送企業應由藥品生産企業和醫療單位雙向選擇,但同一種藥品只能選擇一家企業來配送,地方政府不應該干預。

  記者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了解到,山東海王公司是一家註冊資本金為2770萬元的企業。經過多方聯絡,截至發稿時,海王公司一直拒絕接受記者採訪。

  領導小組成員否認行政干預

  記者採訪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藥品陽光集中配送工作,有的地市成立了由衛生、監察、工商、藥監、物價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對於記者提出的是否存在行政干預的問題,領導小組成員都予以否認。

  山東省濰坊市衛生局一位副局長説,醫院是自主選擇藥品配送企業,政府沒有干預。

  記者拿到的《濰坊市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中提出,要從省公佈的具備配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中,優先選擇就近的藥品經營企業為配送企業,以提高配送速度,縮短配送時間;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選擇企業規模大、企業信譽高、藥品質量好、藥品品種多、配送能力強、配送服務好的藥品經營企業作為配送企業,以確保滿足醫療機構用藥品種的需要。

  聊城市衛生局在一份情況彙報中分析説,目前的集中配送做法有利有弊,其有利因素是,可以利用海王公司的資金和資源優勢,建設聊城現代化的藥品配送物流中心,有利於做大做強當地的藥品經營企業;而不利因素是,山東海王公司的操作模式是在以地市為單位的區域內,由其一家完成各醫院全部用藥的集中配送。在實施過程中,可能與國家和山東省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的規定在某些方面不相銜接。

  棗莊市衛生局規劃財務科科長李可接受採訪時説,政府並沒有強制推行,只是選擇了七家大醫院作為試點,看看效果怎麼樣。山東海王公司作為一家大型公司,能夠嚴把質量關,而且進入醫院的藥品嚴格執行中標價格。

  一些醫藥企業及醫院則反映,雖然藥品價格名義上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但其中大有“貓膩”。“以前由多家企業給醫院配送藥品時,一般會按比中標價格更低一些的價格向醫院方面供藥,現在由山東海王公司壟斷配送,很多藥品執行中標上限價格。”棗莊正大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段明驥説。

  記者拿到棗莊市一家醫院2009年3月和2010年3月部分藥品入庫單。通過同一種藥品前後對比發現,在招標價格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山東海王公司配送的藥品和原來其他公司配送的藥品相比,竟有二三十種價格出現不同程度上漲。例如,0.25克規格的血栓通凍乾粉每支價格由44 .14元上漲到48元,漲幅為8 .7%;0 .5克規格的拉氧頭孢鈉每支價格由59元上漲到69.3元,漲幅為17.5%。

  集中配送就等於獨家壟斷嗎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藥品配送業存在著企業小而散、流通環節過多、挂靠經營或變相挂靠經營等問題,因此藥品流通環節需要整合,但這並不意味著獨家壟斷。

  山東大學藥學院教授魯鳳友認為,在我國還沒有一家真正“全能型”的藥品配送企業。每個配送企業所配送的藥品各有側重,不可能全面覆蓋所有藥品,由一家來配送很難滿足醫院用藥需求。當藥品配送企業作為醫院與藥企間唯一橋梁、形成壟斷時,最終的結局只能導致患者的利益受損。

  濰坊市一位醫院負責人告訴記者,一家小型的綜合性醫院一般臨床所需的藥品就有600多個品規,如果是一家大型三甲醫院,需要配送的藥品至少要4000多種,要保證用藥安全,必須要有幾家配送企業相互補充。

  魯鳳友認為,統一配送應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應當平等參與、公平競爭。他建議,由地方政府、醫院、醫藥配送企業等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專家團,對全省醫藥市場進行評估,制訂出“藥品配送企業選擇辦法”,政府不要干預,讓所有藥品配送企業公開競爭,通過市場來選擇出數量適中的藥品配送企業,形成有序競爭的局面。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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