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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10日 09:05 揚子晚報 我要評論
對高收入者加強稅收絕對應該,可我是“被高收入”的啊!——受訪者
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行嗎?
昨天,一則關於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收的通知,引起不少人的關注。無論是辦公室裏還是網絡上,大家就此討論得熱火朝天。
記者了解到,加強對企業老闆、炒房客、外籍人士等的個稅徵收,很多市民紛紛表示“應該”;但是,對於眾多工薪族來説,“12萬”的申報線,卻讓不少人連喊“吃不消”。採訪中,不止一個人向記者表示,“那些老闆才是真正高收入呢,我們實際連‘中産’都夠不上,交稅卻成了‘高收入’!”“能否真正明確下到底什麼才是高收入,實行區別對待,別一刀切,行嗎?”
■問題
如果一家人,兒子拿工資,老兩口沒有收入,妻子是全職太太,一個孫子在上大學。即使兒子月工資超過萬元,這一家日子過得可能也挺緊。像這種情況,不可以考慮減徵嗎?
高管喊苦
一年繳稅5萬多
可我要養活一大家人呢,錢不夠啊!
“我前不久收到繳稅對賬單,一看,一年交了將近5萬元的稅,嚇了我一跳!”昨天,南京一家合資企業高管林先生向記者吐苦水。
林先生任營銷總監,這兩年效益不錯,算下來平均每個月收入能達到1.8萬元左右,年底還有花紅和雙薪,照理説日子應該過得很滋潤,可林先生卻沒覺得寬裕。
他給記者算了筆賬:去年為了準備結婚,咬咬牙在市區買了一套三居室,毛坯房單價在2萬元左右,現在月還貸8000元;而新房還沒交付,目前仍然在外租房,每個月租金2800元,加上吃飯、買衣服等大約1000多元,每個月還有汽油費、必須的交際費用、人情費用;女朋友目前收入比較低,他得負責給雙方父母贍養費,七七八八加起來,每個月就沒剩下多少錢了。
“就這樣,我還年年都被會計通知,是屬於年收入12萬以上需自行報稅的。”林先生有些苦惱。
■問題
如果我今年工作收入12萬,是不是即使在股市上把今年賺的12萬元都虧空了,還是必須按照年入滿12萬申報呢?而且,一個股票戶頭的炒股所得,是一個人的所得,還是全家人甚至更多人的所得?怎麼區分呢?
股民叫屈
炒股賺錢了要交稅
我賠錢了就得自己擔著,公平嗎?
“現在股市情況不好,現在國家要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是不是意味著目前暫時免徵的炒股收入這塊,不久的將來也可能會徵收呢?這是股民最關心的。”資深股民方先生向記者吐露了自己的憂慮。
方先生在自己的炒股圈中算是個小有名氣的“高手”。2007年那波大牛市,他靠著手上20多萬元閒置資金炒股,最高賬面市值曾衝上100萬大關;後來2008年股市調整,他撤退及時,最終大約鎖定了50萬元的利潤。現在小打小鬧玩玩,平均下來收益也還可以。
方先生告訴記者,當年要求12萬元收入以上自行申報個稅的時候,他屬於“很乖”的那部分人,主動去申報了。但是稅務人員告訴他,計算股市收入,就是在去年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即為申報所得數額;如果為負數,則申報為零。方先生認為這不盡合理:“為什麼虧損就只能填‘零’呢?像我們這樣散戶投資者的錢,都是來自於稅後的工資收入啊。我賺了錢要交稅,我賠了錢就得自己擔著?”
■問題
加強房屋轉讓所得徵收管理的確應該,但也應區別對待,不要傷及無辜的改善型購房人。
房蟲不怕
交的稅和賺的相比
只要賺的是大頭,我就不在乎!
吳先生在南京一家金融機構上班。在他眼裏,這世上沒有比炒房更好的投資了。所以,趁著去年國家放鬆銀根之際,他一口氣買了6套房子,除外地1套是全額付款之外,其餘5套都買在南京,而且都是貸款買的,首付20%、利率7折,“當時各家銀行巴不得有客戶來貸款。現在房價都漲了一倍多,我的本錢已翻了5倍多了!就算這次宏觀調控房價跌30%,我還是賺了兩倍。”吳先生非常得意。
對於國稅總局要加強房屋轉讓所得徵收管理的消息,吳先生起初還有些擔心,但仔細一看,原來只是要求繼續執行幾個老的文件,也就不怕了。他告訴記者,賣房子主要繳納的是營業稅和所得稅,其中營業稅最多為房價的5.55%,個稅為房價的1%,加起來也不超過房價的7%,與炒房收益相比是小數目。
不過,一些改善型購房的市民卻擔心了:如果只要是産生房屋買賣就要繳納個稅,那賣小買大豈不是也要被徵收一筆很客觀的稅收?
記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對賣房個稅的徵收標準是房屋成交價格的1%,如果房屋住滿5年、家庭唯一住所,免徵個稅;超過2年按實交稅款,政府補貼40%。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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