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就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答記者問

2010年06月09日 14:01  中國政府網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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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出臺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徵管的《通知》?

  答: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也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各級稅務機關按照稅法的規定,切實採取各項措施,不斷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努力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通過大力推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對高收入者稅源監管措施明顯加強;通過對高收入者主要所得來源(如股權轉讓所得等財産性所得)加強徵管,實施限售股個人所得稅政策等,相關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大幅增長,體現了稅收對高收入的調節作用。

  但由於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樣,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難度日益加大。為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徵管,強化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措施,力求解決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問:稅務機關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答:根據目前高收入者所得來源多元化和所得形式多樣化,以及高收入稅源難以監控等特點,結合稅務機關徵管實際,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強化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

  一是各級稅務機關將結合本地區經濟總體水平、産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進一步調查摸清本地區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人群,確定管理的重點。

  二是稅務機關要將調查摸底情況與日常管理情況對比,找到薄弱環節,採取措施不斷強化高收入者的日常稅源管理和監控。

  三是對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項目,稅務機關將根據不同所得的性質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加強個人所得稅徵管。

  四是稅務機關將堅持開展納稅評估和稅收檢查,並收集典型案例,必要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促進高收入者依法誠信納稅,提高稅法遵從度。

  五是切實優化納稅服務,方便高收入者依法納稅,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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