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網絡交易權益將受保護

2010年06月02日 09:58  中華工商時報 我要評論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6月1日出臺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強調,規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作出一系列具體規定。

  辦法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説明商品或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採取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服務。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格式合同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責編:張福偉

聲明: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所載視頻、文章、數據等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邊看邊聊

登錄 | 註冊

內容 

驗證碼: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