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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日電 (記者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日正式公佈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規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將於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分為6章、44條,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的義務、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義務、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定。
違反這一辦法有關規定的,最高可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今年4月,工商總局曾在其官方網站公佈了這一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責編: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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