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劍指民間投資“玻璃門”

2010年05月21日 07:48  人民日報 我要評論

  ——專訪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單忠東

  看得見的障礙是容易突破的,真正難以觸及的是“玻璃門”之後既得利益集團的壟斷,以及以所有制性質判斷企業優劣的思維定勢

  要消除民間投資的“玻璃門”,除了加強立法和深化體制改革外,還必須依靠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真正用市場機制來決定企業的成與敗

  國務院5月13日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等領域。《意見》的出臺,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此次《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在哪些領域取得了較大突破?改善民間投資環境,還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強制度建設?民營經濟發展的前景如何?圍繞這些問題,記者日前對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單忠東教授進行了獨家專訪。

  鼓勵民間投資是既定政策,與所謂的“國進民退”無關

  記者:此次發佈新的鼓勵民間投資36條意見,其背景是什麼?與此前關於“國進民退”的傳言是否有關?

  單忠東:早在2005年2月,國務院就頒布了“非公經濟36條”,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它第一次明確提出允許非公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但從今天看來,民營企業在進入相關壟斷行業時,“玻璃門”、“彈簧門”的現象並未得到根本緩解。此次《意見》延續並深化了“非公經濟36條”的基本精神,並在打破壟斷方面取得突破。

  我不認為《意見》的出臺與所謂的“國進民退”有關,鼓勵民間資本發展是我國的既定政策。當然,過去的一些政策如“四萬億”,在客觀上對國企有所傾斜,對民企有所忽視。因此,這次《意見》是對過去政策不足之處作出的一大改進。

  從長遠來看,中國經濟的長期復蘇、發展方式的轉變,必然要依靠民間資本活力的煥發,要依靠市場化改革。《意見》的發佈,意味著國家的“救市”政策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那就是通過激發民間資本的活力,來保持我國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

  另外,近期黃金、大蒜價格的上漲也提醒我們,如果沒有為民間投資提供較好的投資去向,資金的亂竄很容易影響我國經濟的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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