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擬規定發垃圾短信最高罰10萬元

2010年05月14日 08:42  CCTV-第一時間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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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即將審議的《重慶市電信條例(修訂草案)》中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發垃圾短信,將被罰款1萬元-10萬元。重慶市人大財經委相關人士表示,具體細化標准將交由行政機關制定,其判斷準則應為主觀上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沒有經過用戶同意的,都屬於垃圾短信。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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