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被豪宅”可等新標準出臺後申請退稅

(2010年01月09日 09時03分) 我要評論

 

  “首次置業,面積才75平方米,但是由於房價高於普通住房標準的成交價格,我多繳納了1萬多元的契稅。”剛買房簽合約才兩天的黃先生告訴記者,自己被“豪宅”了。不過,由於是今年才簽的合約,黃先生目前寄希望予新的普通住宅標準,可以讓自己的住房從“豪宅”變成“普通住房”。黃先生想了解順德新的普通住房標準什麼出來?是否會調整?

  部門回應:

  根據2009年下半年順德普通住房的標準,其中規定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實際套內建築面積的成交價格不高於6785元/平方米,就可以享受契稅1%的優惠,不符合以上三個標準的,將按照3%的契稅徵收。

  據記者了解,由於去年下半年房價上漲過快,很多小戶型的産品也被劃入“豪宅”範疇,原因就是成交房價高於普通住房標準,這讓不少消費者直喊冤。

  昨日,記者致電相關工作人員了解到,按照往常慣例,普通住房標準都是半年公佈一次,目前新的普通住宅標準還未出臺,徵收契稅仍按舊的標準執行,一旦新標出臺,在規定期限內執行新標準的購房者,對多收部分可申請退稅。

責編:龐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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