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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倫理教育""法律制裁"應對網絡和手機色情傳播

CCTV.com  2009年12月24日 11: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光明日報  

  韓國是寬帶和手機普及率極高的國家,這兩項事物的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方便,但手機和網絡上的色情信息傳播也給社會帶來了很大危害。對此,韓國政府採取了“倫理教育”與“法律制裁”相結合的對策。

  在加強倫理教育方面。韓國“廣播通信委員會”與“網絡振興院”最近決定,兩部門將共同編制和分發有關網絡倫理的教材,在今後3年之內針對500所學校的10萬名學生進行網絡倫理教育。與此同時,韓國教育科學技術部為了防止青少年接觸網絡色情信息,還聯合民間企業專門開發了一種“有害信息阻斷程序”,並從2009年3月開始面向學生家長免費發放。

  在法律措施方面,韓國政府也採取了諸多措施。首先,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韓國在1986年就制訂了首部有關計算機網絡的法律,但並未涉及網絡犯罪的內容。1995年韓國針對計算機犯罪正式修改了《刑法》有關條款。之後根據網絡犯罪的發展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在許多法律中都增添了針對網絡和手機色情傳播的制裁內容。如在《有關性暴力處罰和受害者保護法》中就明確規定,對於利用網絡或手機製作和傳播色情信息者可處以“2年以下勞教或500萬韓元以下罰款”。

  其次,設定專門負責機構。根據《電信事業法》第53條第2款,韓國專門成立了“信息通信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負責各種通信領域的內容健康,具體有5項任務:一是制訂信息通信倫理的基本綱領;二是根據《電信事業法》和相關施行令對各種流通信息進行審查並可要求修訂;三是為保證流通信息的健康可向政府提出對策建議;四是負責運營針對不法信息或對青少年有害信息的申報中心;五是為保護信息文化健康而採取其他必要行動。2008年,韓國政府新成立了“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接手了上述五項職責。

  第三,部分實施網絡實名制。在對《網絡使用與信息保護相關法》進行修訂後,自2007年7月開始韓國針對日平均使用人數在30萬以上的網站推行所謂的“本人確認制”,即如果想在此網頁上發表和傳播信息,必須輸入本人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在得到確認後才能進行。這其實就是一種“實名制”,韓國希望通過這種制度對網絡匿名行為進行一定限制。2009年該制度已擴大到日平均使用人數在10萬以上的網站。

  第四,加強法律制裁。針對網絡色情信息傳播愈演愈烈的現象,韓國司法部門加大了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力度。2009年6月,韓國憲法裁判所明確宣佈,韓國《信息通信網法》中有關對利用網絡傳播色情信息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是維護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並不違背憲法。受此消息鼓舞,韓國

  司法部門進一步加強了針對網絡色情信息的監控和執法。2009年10月,一名40歲男子因經常向女性發送手機色情信息而被判勞役8個月。

  儘管官方和民間聯手採取了許多措施,但色情信息的傳播行為仍有增無減。據政府部門的統計顯示,2003年發現的網絡色情傳播事件為14131件,而到2007年已增加到35163件。對於這種現象,有關專家分析認為,由於網絡和手機技術的快速發展,那些傳播色情信息的行為光靠“堵”是“堵”不完的,必須在全社會營造健康的網絡和手機文化,這需要政府、企業、家庭和學校共同努力。另外,也有專家指出,目前韓國負責網絡監控和查堵的部門過多,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執法的效率,因此建議政府應該統合以上機構的相關職能,建立專門的對策機構。

責編:郭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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