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解放軍總政治部獲悉,新發佈的解放軍《內務條令》規定了軍人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徵婚、求職和交友。不得在國際互聯網上開設網站、網頁、博客、論壇。記者了解到,該規定主要針對軍人在網絡上可能會造成的官兵身份、單位資料被洩露的問題而專門制定的。
■ 條例內容
●新《內務條令》第二百零五條第七款規定:嚴禁在聯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顯示軍人身份的資料。
●新《內務條令》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軍人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徵婚、求職和交友。不得在國際互聯網上開設網站、網頁、博客、論壇。(記者 邢世偉)
責編:郭筱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