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拼音輸入法競爭而互指對方“不正當競爭”的騰訊和搜狗昨天打完第一個回合。雙方作為原告時都獲得勝利,但在作為被告時都被判敗訴。
騰訊和搜狗的恩怨起源於去年。當時搜狗稱,騰訊在推廣自己的“QQ拼音輸入法”時,惡意誘導用戶刪除搜狗拼音輸入法,並利用虛假宣傳欺騙用戶,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反擊稱,搜狗拼音輸入法在後臺干擾“QQ拼音輸入法”的正常運行,並誘騙用戶刪除已安裝的“QQ拼音輸入法”。隨後,兩家公司分別以“不正當競爭”的罪名將對方告上法庭,並分別由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二中院受理。
前日,北京市一中院支持了騰訊對搜狗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搜狗賠償騰訊20萬元及訴訟支出4萬元。由北京市二中院受理的搜狗訴訟騰訊的案件中,騰訊昨日一審被判敗訴,賠償搜狗20萬元及訴訟支出3.1萬元。
搜狗和騰訊昨天對兩份判決結果都沒有做出公開表態,也沒有回答記者“是否考慮上訴”的問題。
知識産權律師遊雲庭分析稱,兩起案件出現類似結果,意味著雙方在競爭中都存在過錯。他同時表示,兩起案件互相關聯,應當合併審理。(記者彭梧)
責編:郭筱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