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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境內記者採訪手冊

CCTV.com  2010年03月02日 10: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境內記者採訪手冊

  一、採訪證件的使用

  (一)經大會新聞中心批准採訪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中央新聞單位記者和各代表團隨團記者憑大會制發的記者證採訪會議。

  中央新聞單位記者可進入人民大會堂、各代表團住地和大會新聞中心採訪。隨團記者可進入人民大會堂、本代表團住地和大會新聞中心採訪。

  (二)舉行大會全體會議時,各類記者證在人民大會堂的通行範圍為:

  B證(主席臺區記者證):通行會場的主席臺和一、二、三樓,但主席臺區域及其他特殊區域還需憑名單採訪。

  B1證(一樓記者證):憑名單在會場一樓採訪,通行會場二、三樓。

  B2證(二樓記者證):在會場二樓指定區域採訪,通行會場三樓。

  B3證(三樓記者證,含隨團記者):通行會場三樓。

  (三)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會、集體採訪時,各種大會記者證的通行範圍相同。特殊情況還需要憑名單或請柬入場時,將另行通知。舉行代表團會議,憑大會制發的中央媒體記者證和本代表團隨團記者證可入場採訪。

  (四)大會制發的境內記者車證,發給採訪會議的內地記者使用的車輛,通行兩會各住地。舉行大會全體會議時,車輛停放在天安門廣場指定停車場。外地牌照車輛、黑色牌照車輛和出租車不得使用大會記者車證。

  2月22日早7時至3月17日晚8時期間,持有大會車證的車輛不受北京市機動車尾號限行規定的限制。

  二、採訪各種會議和代表的地點及入場時間

  (一)採訪開幕會、閉幕會及大會各次全體會議

  大會開幕會、閉幕會及大會各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大禮堂舉行。

  記者可提前1小時20分鐘起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通道經安檢進入人民大會堂大禮堂。攝影、攝像記者在大禮堂二樓專門採訪區採訪,文字記者和隨團記者在大禮堂三樓採訪。若臨時變更,由新聞中心公告或派人在現場通知。

  各次全體會議舉行前後,中外記者可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臺階下及大禮堂外進行採訪活動,可在北大廳指定區域採訪列席會議的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會前的採訪活動應在會議開始前10分鐘停止,以確保代表和列席人員按時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二)新聞發佈會、記者會和集體採訪

  新聞發佈會、記者會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舉行,集體採訪一般在新聞中心住地梅地亞中心舉行,安排在其他地點的採訪活動另行通知。總理會見中外記者活動,記者須憑發言人請柬採訪。

  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時,記者可提前1小時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通道經安檢進入會場。採訪總理會見中外記者活動的記者入場時間另行確定並通知。

  (三)採訪代表團團組活動

  代表團團組活動在人民大會堂或代表團住地舉行。

  中央媒體記者憑大會記者證可進入人民大會堂和代表住地採訪代表團團組活動,特殊情況除外。隨團記者憑隨團記者證可採訪本代表團的團組活動。採訪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有中央政治局常委參加的團組活動,中央新聞單位記者應提前1小時由東門進場,隨團記者可以隨代表團就近進場。採訪在住地舉行的有中央政治局常委參加的團組活動,中央新聞單位記者、隨團記者均應提前1小時入場。

  採訪團組活動時,記者在指定的區域就座、採訪,在會議過程中不得提問。

  (四)採訪人大代表

  記者需要進代表房間採訪個別代表的,請提前聯絡並徵得代表本人同意。未經聯絡和同意,不要影響正在開會或休息的代表。可以通過代表團新聞聯絡員或大會新聞中心與代表聯絡。

  三、採訪中需注意的問題

  (一)會議制發的記者採訪會議的記者證只限本人在會議期間使用;會議制發的車證需固定車輛,一證一車。記者證和車證不得轉讓,避免遺失,如有遺失應立即通知新聞中心。

  持各種記者車證的車輛均可進入天安門廣場指定停車場、開放團組會議住地、新聞中心住地。持境內記者車證的車輛可通行"兩會"各住地,持港澳記者車證的車輛可通行本代表團住地及本代表團會議場所。

  地方電臺、電視臺等媒體的轉播車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人民大會堂周圍的警戒區、各代表團住地和新聞中心住地。

  (二)進入各種採訪活動現場的記者及所攜帶的設備均需經過安檢。

  嚴禁攜帶武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各種採訪現場,也不要攜帶與採訪活動無關的物品,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記者在各種會場採訪時,應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管理,不得妨礙或影響會議進行。

  1.要著裝整潔,不得穿戴奇裝異服和印有任何廣告標誌的服裝。

  會議進行期間,應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狀態,不得接聽或撥打。

  2.大會全體會議時,攝影、攝像記者不得長時間在主席臺上和主席臺前停留,也不得在會場中間的過道上長時間停留。

  採訪中央領導同志參加的團組活動的攝影、攝像記者,不要長時間圍繞領導同志拍攝,不要在場內來回走動,不要長時間在會場中間停留,拍攝完畢後立即到指定位置落座。

  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會時,電視記者和攝像記者和攝影記者的三角架應安放在指定位置。

  (四)參加新聞發佈會、記者會和集體採訪時,記者在獲得允許後,可以提問。

  提問時,須先通報所在的新聞機構名稱。為了使更多的記者有提問的機會,每位記者每次提問最好只簡明扼要提一個問題。為保證電視播出質量,請記者站起來提問。

  請注意維持會場秩序,特別是會議開始前、結束後,不要擁堵在主席臺前。

  (五)採訪會議的記者一律不得從事有償新聞、有償拍照(攝像)、聯絡贊助、拉廣告等與採訪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違反本規定的記者,由新聞報道組收回其會議採訪證件,取消採訪資格。情節嚴重的,作嚴肅處理。

  四、文件及資料的領取和信息查詢

  1.大會新聞中心製作"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網頁(http://www.npc.gov.cn)。登錄該網頁,可查找與會議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新聞中心提供的服務,如了解會議議程和日程、新聞發佈會和記者會安排、開放團組安排、代表團住地、前往新聞中心的行車路線等。

  2.大會新聞中心設公告顯示屏,及時公佈會議議程、日程以及記者會、新聞發佈會、集體採訪活動的安排等信息。

  3.大會舉行第一、二、三次全體會議45分鐘前,新聞中心工作人員在人民大會堂一樓大廳北側新聞發佈廳向境內記者發放當次會議的主要文件。其他文件可在新聞中心境內記者組領取。隨團記者在本代表團住地領取會議文件。

  4.大會新聞中心設信息查詢終端,為記者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5.新聞中心負責回答與採訪大會有關的問題。

  五、其他

  (一)聯絡方式

  大會新聞中心境內記者組設在梅地亞中心(北京市復興路乙11號)二層新聞發佈廳。

  聯絡電話: 68522321 68522312

  電子信箱: jn2010@npc.gov.cn

  (二)關於送報刊

  參加採訪報道的中央新聞單位,應及時向大會新聞中心境內記者組提供有關會議報道的報刊。

責編:郭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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