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cctv調研區頻道 > 傳播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再修訂 慎重隱蔽拍攝

CCTV.com  2009年11月16日 13: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 璩靜)中國記協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修訂稿)。中國記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繼該準則1991年在中國記協第四屆理事會一次會議通過、1994年和1997年修訂後進行的再次修訂,體現了我國新聞 界對職業道德的理解和共識。

  修訂稿提出,新聞工作者要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慎重使用隱蔽拍攝、錄音,公開採訪要出示記者證件,刊發新聞報道要署作者真實姓名;認真核實新聞信息來源,確保新聞要素及細節準確;摘轉其他媒體報道要有把關意識,不刊發違反科學和生活常識、聳人聽聞的事實報道;不誇大、縮小或歪曲新聞事實,不虛構或製造新聞事件,不干預或擺布採訪對象;出現報道失實時要主動承擔責任,及時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響。

  修訂稿強調,堅決反對各種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行為,不利用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利用新聞報道發泄私憤,不以任何名義索取、接受採訪對象或利益關係人的財物,不在無隸屬關係的其他新聞單位或經濟組織或兼職取酬;不以新聞報道形式做變相廣告或形象宣傳,編輯記者不從事廣告、發行、創收等經營性活動。

  據介紹,本次修訂於2006年啟動,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體例上把原有六個方面要求改為七條29款的表述;二是在內容上吸收了1997年以來中央對新聞宣傳和新聞工作者的新認識、新要求和新聞實踐中取得的新進展、新經驗。

責編:郭筱紫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