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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遠: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怎麼並?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8日 08: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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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聯合下發通知,通知在重申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同時,要求結合各地實際,選擇地塊,探索以劃撥和出讓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地建房、逐步與廉租住房並軌。而此前的8月5日,《新京報》就曾為此發表社論《公共租賃房應與廉租房合併》。

  對於中國目前的住房保障,一方面是保障房類別繁多,公共租賃房、兩限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構成了一個照顧不同收入群體、惠及不同人群的多元化的保障體系。但另一方面,由於監管、建設等問題,每一個類別的保障性住房不僅供應奇缺,而且在分配上存在很多漏洞,問題多多,而每年的建設進度更是不盡如人意,使得大量需要保障的民眾享受不到住房保障。

  在今年六月,住建部等七部委發佈《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之後,各地掀起了建設公共租賃房的熱潮,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公共租賃房從一開始就面臨很多監管的難題。單就供應對象而言,有些地方限制戶籍,有些地方不限制戶籍,有些地方需要收入標準,有些地方不需要,從而使得公共租賃的監管更難。而北京更是規定,已經獲得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輪換資格的,都有資格獲得公共租賃房,從而使得供應對象更加混亂;確保分配公平的監管更加困難。

  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都屬於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都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階層。對於這一階層再進行細分,其實沒有必要。

  因此,這次國土部和住建部提出逐步合併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不僅合理,而且可行。中國需要一個多元化的為各種收入結構的人群提供居住的住房保障體系,但並不意味著,就可以浪費本來很稀缺的資源搞各種沒有意義的嘗試。在核定收入本來難度較大、監管資源供應不足和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人為地對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類別進行細分只會增加尋租的空間和資源的浪費。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的合併,絕不是意味著住房保障要縮水。必須警惕一些地方政府借兩房“合併”之際,乘機縮減住房保障水平,減少土地供應,使得本來就捉襟見肘的住房保障再次打了折扣。以北京為例,截至8月初,全市政策性住房實現新開工10.9萬套,實現全年開工計劃的80%。與此同時,已開工項目中竣工2.1余萬套,完成全年竣工任務的46%。儘管開、竣工面積分別是去年同期的4.4倍和2.4倍,但完成的情況依然不理想。

  前不久,李克強副總理特別強調一定要完成建設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580萬套的任務。我們建議,國土部和住建部及時出臺相應的合併辦法和管理細則,對於合併後的公共租賃房的供應對象、資金來源、土地供應和監管予以明確,避免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合併異化為住房保障的“減法”規則。

□馬光遠(經濟學博士)原題: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住房保障不應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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