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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要想富,動幹部?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5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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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三門峽市的系列反腐案持續至今已一年有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這場反腐風暴中,三門峽原副市長張君貴、市交通局原局長單向東、市房管局原局長黃國華等8名官員,因受賄相繼落馬。其中單向東、盧氏縣交通局原局長揣予蘇、澠池縣委原書記仝孟蛟,均有賣官情節。仝孟蛟受賄近千萬,絕大部分與賣官有關。(《新京報》9月24日)

    坊間有傳言稱:要想富,動幹部。看看落馬貪官的共同嘴臉,我們就會明白傳言流傳的基礎。單向東、揣予蘇、仝孟蛟均參與賣官,有賣官的上家,自然就有買官的下家。對於交易的雙方來説,買官是下注,賣官是收回投資。在這種環境下,權力淪為可以明碼標價、公開出售的商品。

    單向東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就會收受數萬元不等的賄賂,最低3萬元,最高10萬元。以單向東為例,在他的賣官賬本上,其實早已明碼標價,誰出了好價錢,職務就是誰的,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均可提拔,價高者得官,這幾乎是毫無疑問的通例。

    假如王二麻子花10萬得了官職,王二麻子會不會做一個廉潔勤政的官?如果他就要廉潔勤政,不貪不佔,只是清白拿工資,即便收回這10萬元的投資,也得花兩三年時間,這只能是傻瓜的做法。作為一個“聰明”的官場投資人,他必然會變本加厲地回收成本,絕不會耗時費力地靠工資清償投資本金。那麼,一個新的貪官就“煉”成了,腐敗怪圈也由此形成。所以説,“要想富,動幹部”就是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王二麻子再把官賣給小張三小李四,一代一代傳下去,官場永無寧日,貪官層出不窮。

    俗話説,“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級別較低的貪官,其危害還可能僅局限于小圈子內,但當高級領導幹部也參與賣官鬻爵,毀掉的則可能是整個官場。三門峽腐敗窩案就屬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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