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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鵬:常算“腐敗成本賬”或讓貪官能“膽小”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08: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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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許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校長、週口師範學院院長桂受益,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91.7萬元,美金2000美元。2009年6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他用自己犯罪的沉痛代價和血淚教訓,警示天下所有為官者:要常算算“腐敗成本賬”,小貪不值得,大貪命不保。”

  由此,筆者想起了春秋戰國時期,公儀休做魯國宰相,為官清廉,潔身自好,其“拒魚”不受的故事。公儀休喜歡吃魚,卻拒而不受,並説出了一番道理:正因為喜歡吃魚,才不能接受別人行賄的魚,接受了別人行賄的魚,將來被免了職甚至坐了牢,就不能再有條件自給魚吃;而不接受,保持高潔的情操,自律自省,就可以長久地自給魚吃。

  公儀休身居高位,但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他嗜魚而拒魚,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利用計算“機會成本”而得出不可貪污腐化結論的人,可謂為官中的大智者。如果每一個遭遇誘惑的人,都能夠像公儀休一樣,考慮誘惑背後的得與失,恐怕每一個腐敗分子都會後悔當初作出的決定。兩千多年前的公儀休還只是簡單地計算了“機會成本”中的“經濟成本”,而現如今,一名國家工作人員腐敗的“機會成本”包含的遠遠不止這些,它應該包括:“政治成本、經濟成本、事業成本、家庭成本、名譽成本、道德成本、精神成本、生命成本等”。

  常算算“腐敗成本賬”,或許能少些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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