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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不是我不明白,是規劃變化快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0日 1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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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節前,江蘇省常熟市湖苑五區的居民們從《常熟日報》上的一則通告突然得知,自己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將在15天內被收回,隨之而來的就是拆遷。可是,這裡的房齡還未滿10年,公告之前居民們毫不知情。這次拆遷範圍涉及34萬平方米的土地,800多名住戶,為的是實施“琴湖片區綜合改造”工程,把這裡建成常熟未來的“休閒商務區”,法律依據是“公共利益”(8月28日央視《新聞調查》)。

  住了十年不到的房子,離法律規定的産權期限還有數十年,卻在一夜之間就面臨將被收回拆遷的命運,換了誰也無法接受。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居民合法擁有的土地證,當地政府在沒有與居民協商的前提下,僅憑一紙通告,就宣稱要在15天內收回,如果居民不主動登出,則超過15天后土地權證就將自動登出。當地政府強行收回土地的理由,則是所謂的“公共利益”,就是建成未來的“休閒商務區”。

  不是公眾不明白,其實是規劃變化太快。在1995年到2010年規劃裏面,湖苑五區所處地塊用途是住宅,這也是居民願意花錢購房的前提。到了2005年,常熟市總體規劃進行了一次修改,修改的內容就包括琴湖周邊土地的用途,土地已經從住宅用地變成了公共設施用地。而在2009年,琴湖片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又把這片區域的土地用途更改為商業辦公用地。短短數年之間,土地規劃就發生三次變化,有關部門經過一番騰挪變換,最終將一塊住宅用地改成商業辦公用地。

  但這三次規劃變化,並沒有告知土地上的住戶,也沒有徵求他們的意見,公眾的知情權被置之度外。我不敢下結論,説建成“休閒商務區”和公共利益一點也無關,但獲取巨大土地出讓金的當地政府、商業開發這片土地的開發商,毫無疑問是規劃變更的最大受益者。

  所以,規劃方案變化的過程,也是居民合法利益被侵佔,而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獲益的過程。當這樣的變更未有利益受損一方參與的時候,變更的正當性,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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