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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媒體報道了“號稱捐了5600萬實際到賬30萬中華儒商總會被疑詐捐”、“五大疑團追問中華儒商總會”等,引起了社會各界對中華儒商總會的紛紛質疑。日前,北京市工商部門表示,中華儒商總會辦公地已經是人去樓空,對於中華儒商總會涉嫌違規一事,他們將繼續追查。(6月3日《華商報》)
慈善本是一種發乎內心、形之於外的精神高度,它的精髓是仁慈、美好,“借由金錢的捐助和其他服務,來提升人類的福祉”,但令人悲哀地發現,在現實中,慈善、慈善事業已經被嚴重污染,有的人詐捐,有的人披著慈善馬甲兜售自己的私貨,還有的人借助慈善斂財。中華儒商總會號稱捐了5600萬卻只到賬30萬,無疑就是其中一例,中華儒商總會辦公地雖然人去樓空,但這不是終點。
一些人或團體之所以大打慈善牌,絕非熱愛慈善,更不是真正去幫助別人、推動社會進步,而是因為通過傍慈善、消費慈善,能夠為自己帶來良好聲譽,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和蠱惑力,從而借機大發不義之財。究其因,當前,投身慈善是一項很得人心、有良好社會美譽度的行動,慈善家令人肅然起敬,而隨著社會進步和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人們願意行善,願意捐款,而且捐款數額越來越大。一些人打著慈善的旗號渾水摸魚,不僅容易贏取好名聲,更能暴得大利。換言之,這些人已經把慈善當做了一門生意。
消費慈善是不容原諒的惡。如果好心人的捐款成了一些騙子的豪車名包,或者那些善款被糟蹋,長久下去誰還會捐款?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官方慈善機構遭遇公信力危機的現實語境中,一些民間組織如果不潔身自好,同樣消費慈善、羞辱人們的慈善,其危害不容小覷,這會徹底葬送人們給慈善組織捐款的動力和信心,如此一來便帶來兩大惡果,一是真正需要救濟的弱勢群體無法及時被關懷,二是其他有良好聲譽的民間組織也被連累。而我們看到,中華儒商總會就是傍慈善的一個民間組織,對這樣的害群之馬絕不應姑息養姦。
追查中華儒商總會,應上升到制度變革的高度。一個細節是,中華儒商總會既沒有在民政部註冊,也沒有在工商部門註冊,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更沒有相關信息,被指在我國香港註冊。為何選在香港註冊,這裡面大有學問。那些在境外註冊、在境內活動的社團組織,有一個術語叫“離岸社團”,據民政部相關人士稱,“現行的我國社團管理的相關規定,還沒能將境外註冊的這些離岸社團納入監管。”監管缺位或不到位,就為那些從事欺詐、斂財的離岸社團提供了機會,近年來媒體已經揭曝了多起離岸社團為非作歹的案例。
值得提及的是,前不久,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對境外組織到中國內地來活動要納入到依法監管之中。而《慈善捐助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已經完成第一稿的起草,目前正在徵求意見和建議,有望於今年年內出臺。換言之,慈善捐助信息年內可能強制公開。如此一來,傍慈善、消費慈善的不良行為才有可能銳減。
重振人們對慈善的信心與行動,制度健全只是一個層面,還離不了慈善組織潔身自好,恪守美好信念,葆有最基本的公信力。國人從不缺少善念和行善的動力,不斷激發人們的慈善之心,才能提升社會慈善指數,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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