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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木:在釣魚島贏得尊嚴 才能在南海贏得尊重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1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環球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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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4日,楊潔篪在與日外相會談中重申“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楊外長關於釣魚島主權的表態,是堅定的和不容商量的,是符合中國國家根本利益的。可近日有媒體(2011年7月9日《環球時報》)發表“社評”卻主張釣魚島應成東亞“模範摩擦海域”,認為,“釣魚島在國際上屬於爭議領土”,“它的未來歸屬是存在變數的”,“中國宣示對釣魚島的主權,並不意味著中國就能實現這一主權”。文章還稱“中國保釣行動的實際效果”是“保持並強化了釣魚島主權在國際法和世界輿論層面的爭議性”。文章在釣魚島的主權關係的表述上顯然與楊外長不一致,其關於將釣魚島變為“模範摩擦海域”的建議也顯得書生氣十足,如果不是作者詞不達意,其正面意思沒有表達清楚的話,筆者覺得有必要就中日圍繞釣魚島的“爭議”及其背後的戰略意義,談點個人的想法。

  一讀到“釣魚島應成東亞‘模範摩擦海域’”構想,我就憶起20世紀前半葉的中日關係史,想起“九一八”事變後的“李頓調查團”。

  1931年9月18日,日本挑起“九一八事變”,隨後日本侵佔中國東北三省大片土地,戰火延伸到平津一帶。

  這時蔣介石對此次事變的應對政策接近上文作者提出的將東北建成“模範摩擦”區域的設想。面對日本侵略,蔣介石不是積極地組織抵抗而是要強化中國東三省主權在“國際法和世界輿論層面的爭議性”。為此,他于1931年底向國際聯盟提出“申訴”。

  面對蔣公的“申訴”,日本方面的回應是在《國聯調查報告書》(1932年10月)出爐前,不是強化而是儘量弱化其侵略行徑“在國際法和世界輿論層面的爭議性”。1932年3月1日,宣佈其傀儡政權“滿洲國”成立,1934年又將偽“滿洲國”改稱為“滿洲帝國”,在全世界面前明示其佔領整個華北的野心。

  1935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為了滿足日本在河北建立“模範摩擦”區域的要求,與日本簽訂了《何梅協定》和《秦土協定》,使中國喪失了河北大部分主權,將察省主席宋哲元撤職,二十九軍撤出察東地區,成立察東非武裝區。由此中國又失察哈爾主權。

  即使如此,日本人還嫌國民政府沒有達到“模範摩擦”的標準,9月,日本侵略華北駐軍司令官多田駿發表聲明,公開鼓吹華北五省在日本的指導下“聯合自治”。10月22日,日軍在河北香河指示漢奸、地主和流氓成立“縣政臨時維持會”,發表“自治宣言”。11月25日,日本侵略者唆使國民黨灤榆區行政督察專員殷汝耕在通縣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不久改稱“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宣佈“脫離中央自治”。11月,日本侵華戰犯土肥原到北平向二十九軍軍長、平津衛戌司令宋哲元提出“華北高度自治方案”,要求宋哲元限期宣佈“自治”,否則日軍將以武力攻取河北、山東。

  南京政府為了讓中日間“摩擦”更為“模範”,于12月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指派宋哲元為委員長,由日方推薦著名漢奸王揖唐、王克敏、劉燮元、曹汝霖等十余人為委員。此後,日本人又得隴望蜀,組織大小漢奸在平津“遊行”,要求“華北五省獨立”。

  至此,中國人民對蔣介石對日一味讓步的政策已忍無可忍,這樣便激出了逼蔣抗日的“雙十二事變”和由此形成的抗日統一戰線。

  但日本人對此“摩擦”回應得一點也不“模範”,1937年7月7日,挑起“盧溝橋事變”。侵華戰爭由此全面展開。

  中國人忘什麼也不應該忘記中國近現代史,不應該忘記八年抗戰。大概和平時期太長的原因,有些中國人真的把那段歷史忘了,忘得沒有是非了。我們要索回強盜搶走的中國人自己的家産,這在我們有些人眼中卻成了有“爭議”的事,中國人索回家産的義舉則被有些人要求在“摩擦模範”範圍內行事。這樣的“要求”,讓中國人痛心,讓日本右翼高興。

  事實上,在今天日本右翼看來,不僅釣魚島,甚至台灣也是“屬於爭議領土”。2010年7月26日,即將赴任的日本新任駐中國大使丹羽宇一郎在東京記者會上直白表示,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有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領土的一部分”的主張,日本的立場只是“理解並予尊重”,並未直接承認,今後日本對此問題仍然堅持同樣的態度。7月27日晚,日本駐華使館的新聞官向環球網記者鄭重表示:日本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一切態度都以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為基礎,此一立場從未改變過。

  我們知道,現在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是1972年9月29日發表的《中日聯合聲明》、1978年8月12日簽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及1998年11月26日發表的《中日聯合宣言》。那麼,被中國視為核心利益的台灣主權歸屬問題,日本方面在這幾個文件中是如何表述的呢?

  我們先看第一份文件。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是中日三個文件中最基礎性的文件,凡九條。關於中國和日本主權範圍的確認,文件第二、第三、第五條認為:

  (二)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在第二條中,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在第三條中,日本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重申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在這兩條中,日本方面有意義的承諾是“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立場”。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是這樣寫的: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關於台灣,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發表的《開羅宣言》是這樣規定的: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的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簽署《中日聯合聲明》後記者招待會上曾解釋説:“《開羅宣言》規定台灣歸還中國”,“我國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場是理所當然的”。 但我們如果仔細查一下《開羅宣言》就會發現,大平正芳在此通過偷換概念而回避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實質性立場。

  如果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日本“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的説辭可以表達日本放棄在台灣權利的含義,但現在日本建交的對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不再是《開羅宣言》中所説的“中華民國”,並且日方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那麼這時日本再以波茨坦第八條搪塞台灣主權歸屬問題,顯然就不合邏輯了。儘管大平正芳代表日本政府宣佈:“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蔣條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但日本方面在《中日聯合聲明》中還是刻意規避了台灣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説日本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只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只是理解和尊重但並沒有承認中國政府重申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儘管日本與台灣當局實行了“斷交”,但並不能由此推導出它法律上承認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原則。由此必然産生的邏輯是,日本方面“一個中國的原則”是不包括台灣的,日本與中國建交的主權關係只限于中國大陸,日本方面廢除在1952年4月28日簽署的《日臺條約》,不與台灣發生正式的官方關係並不是基於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而是基於“理解和尊重”中國立場的表態。關於此,當時與大平正芳共同簽署《中日聯合聲明》的中國外長黃華在其回憶錄中認為: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充分理解尊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問題的立場,堅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是“以間接的方式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筆者認為,日本方面只是“充分理解和尊重”,既沒有直接承認,更沒有“間接承認”中方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他只是承認了《開羅宣言》確定的“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的立場。這實際是“兩個中國”隱喻式錶述。若一定要從積極意義上看,日方的這個表述只是明確承認了台灣不屬於日本,日本放棄在《馬關條約》中獲得的對台灣的所有權利。但對於當時已為戰敗國的日本而言,這是一個沒有意義但是必須有的法律表態。 如按此邏輯繼續推論,日本迄今也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東北的主權予以直接承認,因為按開羅宣言規定“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試想,如果有朝一日,日本人如果提出在臺海,繼而在“滿洲”建立中日“模範摩擦”區域,想必這篇文章的作者也不便拒絕,因為這二者在邏輯上是一致的。

  今日日本右翼一刻也沒有忘記推倒毀滅其“大東亞共榮圈”美夢的雅爾塔和平體系,而要做到這點,與19世紀70年代一樣,其突破口還是包括釣魚島在內的琉球群島。今天日本在釣魚島的“項莊舞劍”,意在台島。1874年日本第一次出兵侵略台灣,就是1872年吞併琉球後的邏輯結果。今天日本在中國釣魚島列嶼,進而在春曉油田與中國的爭奪,本質上是為了逼近中國台灣。今天中國如果在此海域失去起碼的原則,那日本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台灣,接踵而來的必然是中國東海制海權的喪失。這一點,“台獨”大佬李登輝看得明白,2003年10月25日,他在為“李登輝學校”上課時表示,依照歷史,釣魚島既不是台灣的,也不是大陸的。釣魚島的主權問題是從1971年開始的,以前沒有人説釣魚島是屬於中國大陸或是台灣的。

  由此看來,中日之間的釣魚島之爭本質是台灣之爭,在目前臺海兩岸分離,祖國統一任務時不我待的歷史時刻,根據歷史經驗,失去釣魚島,接踵而至的就將失去台灣。也就是説,中日關係是有底線的,這個底線就是釣魚島。因此,釣魚島問題就不是可用一般的領土對等互換原則來解決的主權問題,而是事關中國主權底線,因而是沒有任何後退和不容商量餘地的主權問題。中國清朝和蔣介石時期對日本無底線的讓步所引發的日本全面的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其起因均源於中國失去琉球群島的主權。如果説19世紀日本侵略台灣的企圖是以1872年10月15日吞併琉球開始,以1895年《馬關條約》的簽訂結束,那麼,21世紀台灣的命運也必將從中日不能擱置的釣魚島主權“爭議”開始,而以爭議的結果而確定。

  今日中日之間的爭執再次從釣魚島列嶼升溫,日本再次觸及中國的底線,中國人應當如何面對呢?

  前事不忘,後人之師。近代以來中日交往的教訓就是:“喂豬不可驅虎”,相反,進行積極的鬥爭卻是與日本這樣的國家保持良好關係的必要條件。1894年日本為打開東亞“難局” 發動甲午戰爭,次年便佔領中國台灣。隨後日本即東進與美國爭奪夏威夷。1897年6月16日,美國和夏威夷在華盛頓簽署合併條約。日本派艦前往,美國海軍則嚴陣以待,不惜武力堅守東太平洋的安全底線,結果日本自討沒趣,主動撤回對美國的抗議。此舉讓日本明白並從此不敢再犯美國的太平洋安全底線。1939年日本試圖北上入侵蘇聯,蘇聯在諾門坎陳列重兵對日本予以迎頭痛擊,自此,日本放棄北上侵蘇戰略。現在日本在釣魚島問題再及中國底線,經驗告訴我們,在這一地區,如果我們還要幻想搞什麼“模範摩擦海域”,那麼,1895年和1937年的中國就是前車之鑒。相反,如果借鑒1898年美國在夏威夷、1939年蘇聯在諾門坎與日本鬥爭的經驗,遵照毛澤東同志所説的“針鋒相對,寸土必爭”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開展最積極的鬥爭,我們不僅能象今日美國、俄羅斯一樣與日本保持友好關係,還能為21世紀的中國贏得偉大的前途。 1955年,中國在萬隆會議上贏得亞洲人民的尊重,是從朝鮮戰爭的勝利開始的;同樣,我們要在南中國海贏得那裏的國家和人民的尊重,也得從中國在釣魚島贏得尊嚴開始。

  備註:此文為《環球時報》2011年7月22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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