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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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網帖舉報,山西長治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樊紅偉有8個身份證,並附圖為證。舉報信還稱,樊紅偉多年來斂聚鉅額財富,辦假身份證是為了將贓款轉移。目前,長治市公安局紀委透露正在調查此事,樊紅偉仍在正常上班。(4月23日《新京報》)
作為警官的樊紅偉,一人竟有8個身份證,在辦證難已成民生“咏嘆調”的語境下,這確實太刺激公眾眼球,難怪他被網民稱作“證叔”。樊紅偉的8個證用了4個身份證號,分別由長治市屯留縣、長子縣、長治縣3地辦理。其中尾號為2419的證件,還5度易姓或改名。個中展露的騰挪術,著實讓人覺得“不明覺厲”。
依照法規,我國每個公民只能有一個戶籍、一個終身不變的身份證號,偽造居民身份證者將被依法追究刑責。樊紅偉集多證于一身,無疑涉嫌違法,也理應接受反腐“X光”的打照。
“證(戶)多多”現象登上輿論曝光臺,並非首次。此前“房媳”張彥就被曝有2張身份證,“房姐”龔愛愛則更是被查實有4張身份證。縱使如此,“證叔”樊紅偉的身份證數量,還是刷新了公眾眼界。
就既往經驗看,樊紅偉能“八證在手”,固然夠神通,但可以斷定的是,他能屢屢得逞,少不了有人做“內應”。畢竟,身份證向來“不是你想辦,想辦就能辦”,而是有著一套縝密的審核流程。不排除他辦部分假證時,鑽了“登記紕漏”的空子,可辦這麼多證卻如探囊取物,而登出起來也不費力,足以證明其中可能有利益勾兌。考慮到樊紅偉任職于“公安系統”的身份,“內部人配合”的嫌疑更難排除。
在此情形下,有關部門應順藤摸瓜,倒查責任鏈上的每一環,查清是誰給他開了綠燈,又是誰罔顧法規,製造了執法漏洞。在信息聯網的當下,要查清明細其實並不難。實質上,在“房姐”事件後,公安部就曾部署全面開展戶口清理整頓,發現和登出了79萬個重復戶口,並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這種高壓態勢,也該推展到“證叔案”之類的案子上。
“拔出蘿蔔帶出泥”,對“證叔”的嚴查也該深究到底。依常理推想,辦8個身份證顯然不會只是為了玩“鑽空子”的遊戲,極有可能另有所圖。那麼,“證叔”樊紅偉辦多個假證,又居心何在?
從舉報信的內容看,樊紅偉辦理多個身份證是為了轉移贓款。這一説法是否屬實,還有待廓清。但這不妨礙公眾“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若公眾猜測是對的,那麼樊紅偉涉腐行跡的“記事本”上,顯然又該填上幾筆。基於此,在舉報者已“立圖存照”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就該按圖索驥,以假證為線索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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