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兩會是聆聽中國前進強勁足音的良機。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推進發展、堅決維護穩定亮點頻頻。而穩健改革發展的根本保障就是法治。因此無論是人大、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還是“一府兩院”報告,無論是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還是代表、委員發言,無論是媒體報道還是坊間議論,都凸顯了健全法治建設的內容,強調了依法治國的呼聲。法治,這個並非新鮮、亦非輕鬆的話題,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備受重視。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指出,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更好結合起來,從法律制度上推動和落實改革舉措,充分發揮立法在引領、推動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指出,進一步改進履職方式、提高履職能力、增強履職實效,切實推進履行職能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最高人民法院報告指出,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不斷深化司法改革,切實做好執法辦案等各項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切實肩負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
這些精神和要求是我們黨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果,反映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要求,體現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中不懈探索,認識上不斷深化。鄧小平同志反復強調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沒有廣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沒有完備的法制也是不行的”。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並且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始終堅持和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思想,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提出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宏觀層面,強調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在具體層面,對政法機關,強調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只服從事實,只服從法律,鐵面無私,秉公執法;對領導幹部,強調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同時要&&依法辦事,&&遵守法律,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對各項工作,強調都要依法履職、依法辦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
有目共睹的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制建設紮實推進,呈現出有口皆碑的新氣象。從依法公開審理薄熙來案件到打擊網絡大謠、東莞掃黃,從規範徵地拆遷到解決涉法涉訴問題,從依法討薪追債到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從取消勞教制度到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法治日益體現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社會主義法治正在由理念變成現實,公平正義正在得到彰顯,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心進一步增強。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進展與成就來之不易,彌足珍貴。沒有法治就沒有未來,依靠法治才能長治久安。因此,在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上,法治是必須的、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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