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月1日起施行 房屋租金或大幅上漲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1日 16: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核心提示: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出租房屋不得進行隔斷,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的最低標準。分析指出,此舉或將使民眾的房屋租金大幅提高,蟻族等低收入群體成為最大受害者。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全文<<<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市場中將房屋分拆、隔斷“化整為零”的群租行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應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違規者由當地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辦法》中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該規定將於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付房租或上漲 打工族叫苦不迭

  群租現象在我們的周圍早已司空見慣,多個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擔的租金就越少,這在房價持續走高的近幾年裏,一直是那些暫時沒有住房且低收入者們無奈的居住方式。該《辦法》一齣,很多打工族開始叫苦不迭,而也有很多人對此連聲叫好。

  “看見這條新規,我覺得自己將變成最大的受害者。”從河北來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説。兩年前,因為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六位“外來妹”一起開始了“群租”生活,七個人擠在一個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廳裏,除了各自的那一張床舖外,房內能夠迴旋的餘地十分有限,“雖然住得有點兒 憋屈 ,但我們每人每月租金才130元,水電暖費也全由房東負責,自己基本上沒有太大的經濟負擔。”隨著工作的不斷調換,魏秀敏搬了好幾次家,現在她住在客廳裏,原來,房東為了多掙錢,就把客廳的一半面積又隔了一個小屋來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這個小屋每月收我200元,雖然面積小點,但也算有自己的獨立空間。”魏秀敏對自己現住的這個“獨立空間”很是滿意,可當她聽到以後不讓群租了的消息時,一下發了愁:“不讓群租了?那我們以後可住哪兒啊。”

  魏秀敏的話代表著很多“蟻族”的心聲,他們工資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銷卻不少,所以只能選擇群租。採訪中,許多租房者在聽到這一《辦法》的時候都顯得較為慌張,因為將來個人所付房租會大幅上漲,這意味著今後的生活將更加艱難。

  辦法出臺將打擊違規群租“二房東”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個床位或每間房屋的租金之和要遠遠高於整套房屋的出租價格,便開始按照床位或單間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變房屋結構,使空間利用率達到最大。近日,記者在附中東巷學苑樓內走訪時就看到,一戶三室一廳的房子硬是被房東改造成了“五室一廳”,這套房子是按床舖的形式對外出租,每張床每月180元,兩個大一點的臥室分別住著三個人,一個小臥室裏住兩個,為了牟取暴利,房東又用木板將客廳隔了兩個獨立的單人小房間出來,這樣算下來,總共住10個人,那麼房東每月就有將近2000元的收入。而記者在屋內看到,家居設施十分簡陋,衛生條件極差,如此普通的一套三室一廳,如果要按正常出租的話,是不可能有這麼高收益的。

  除了房屋所有者外,一些精明的租房者也從中看到了商機,紛紛當起了“二房東”,他們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後經過苦心“謀劃”後出租以獲取更多的利潤,例如臥室隔斷、客廳重建、添設閣樓等,走訪中記者還了解到有一位“二房東”因發現租客幾乎都不做飯時,竟乾脆把廚房也騰了出來,只擺了一張單人床和一張小桌子,便以每月1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

  而他們發佈信息都是通過網絡的形式,只要手裏有房且會上互聯網就能把信息發出去,無需任何成本費。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職業“二房東”,而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錢不管經營,給群租市場造成了很大的潛在危險,該《辦法》的出臺有力地給了這些人“當頭一棒”。

  小區“隱患”將除居民熱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來只是個體表現,實際卻不然,它是關乎著周圍居民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環境的大事。近些年,關於群租擾鄰的事件時有發生,例如租客深夜打麻將,害得左鄰右舍睡不好覺等,這一點家住團結小區的居民王大爺深有體會:“一個房子竟然能住那麼多人,24小時都有人進進出出,尤其是早晨、中午和晚上這三個點兒,對面的門更是叮咣亂響,住的人經常更換,而且人員太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而當記者告訴他“群租房”將被禁止這一消息時,王大爺十分激動。

  取消群租房、拼租房,其實最直接的是兩個群體利益的對立,對於不是出租人的第三方業主來説,當然希望取消,他們普遍認為,群租客的入住,本身就是對小區和住宅品質的一種破壞,早就應該禁止了。

  律師説法:相關配套措施還需跟上

  據2010年發佈的《中國人才藍皮書》指出,全國“蟻族”人數在百萬以上,“群租房”曾一度以其低廉的價格和靈活的付款方式等特點,迎合了這一群體的居住需求,突然禁止無疑給他們增加了一定的生存壓力。

  據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尚沒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築面積最低標準,不過由於該《辦法》明確規定“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故此將從法律上徹底封殺“房中房”與“群租房”的生存空間。呼和浩特市物業管理協會法律顧問、內蒙古典澤律師事務所的李文生律師説,相應建築面積的住宅,對應的是相應數量的居住者,在面積不變的情況下,盡可能增加居住者,肯定會導致建築物負載加大,物業設施設備負荷增加,相鄰業主居住環境變差等問題。該《辦法》規定禁止將房屋分拆、隔斷“化整為零”,不但保障了承租人應該享有的居住條件,同時也保障了相鄰業主的有關權益。而其中“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的規定也符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具體體現和應用。

  “群租房”的危害性顯而易見,國家出臺這項新規,其目的就是整治出租房管理混亂的局面,提高出租房的安全系數,這點無可厚非,但是今後這些弱勢群體、底層群眾該往哪兒去,又成為了擺在大眾面前的一個沉重話題。對此,李律師分析説,對於低收入人群因此導致的房租支出加大問題,這就需要政府部門及時作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賃市場的現實需求,沒有足夠出租房源保證承租人需要,只靠一紙規定單方面堵住需求,未必管用,也很可能引發新的矛盾。

  據了解,目前政府正在通過加大對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設的投入等方式解決租房者的困難,效果將會比硬性整治更好一些。(據四川新聞網)

【新聞鏈結】

  房屋租賃辦法2月施行 打隔斷出租最高罰3萬

    如果將原來的房間分隔成多個小間出租,將會受到最高3萬元的罰款。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這是在1995年發佈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後首次出臺新政,將於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各地政府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分區域公佈不同類型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

    在房屋租賃管理方面,《辦法》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工作由當地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監管,發現違反者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據北京晨報)

  住建部發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租賃期內不得提高租金

  《辦法》進一步細化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並本著鼓勵房屋出租的原則,對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作了重新規定。要求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加強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定期分區域公佈不同類型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等事項。

  針對房屋租賃市場上的突出問題,《辦法》增加部分條款予以規範。對實踐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況,《辦法》規定出租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對出租人在房屋租賃期內擅自提高租金、承租人居住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況,《辦法》明確,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隨意提高租金。

  北京中原分析認為,限制住房的最小出租單位,同時提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政府的最低標準,意在抑制群租。按照新規定,北京將會有很多群租房面臨違規的現狀。其次,新規首次明確租房人權利,在租賃期不得提高租金,有利於保護租房者利益,促進租賃市場的穩定。

  同時,《辦法》在《合同法》框架下,進一步明確了出租人的房屋維修及確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義務。從側重保護承租人權利、穩定租賃關係的角度出發,根據房屋租賃管理的實際情況,《辦法》對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法律原則和規定也作了進一步細化。(據北京晚報)

  房屋租賃新規或將致租房價再漲 現實中面臨執行難問題

  近日,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對出租房屋細則作出規定。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新規或將導致租房價格再漲,現實中也面臨執行難的問題。

  租房新規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出租者不得將原設計房間區隔開來單獨出租。然而這幾條細則尤其是限制群租的規定引起社會熱議。

  臨沂大學商學院老師楊中臣認為,住建部出臺這一規定,出發點是好的,意在消除群租隱患:“一方面,群租房在改造切分的時候的確對房子的承重結構有一定破壞,加上一套房子住進十幾個人之後,消防等安全隱患必然會隨之增加。群租現象讓小區物業管理變得很困難,容易引起小區業主和租戶、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糾紛。對於承租人而言,新規的出臺應該是好事,可以保障承租人的利益,規範市場。”

  但規定容易執行難,因為新規定中對於誰來執行檢查監督、不法仲介搞群租如何懲處等一系列後續問題並沒有全部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一旦出現這些問題如何處理,成為更多人關注的焦點。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存在的‘群租’房大部分為民房或者一些年代較久的老樓房,大多數的房主為賺取更多的房租,往往會充分利用空間,把大房間分割成小房間後再行出租。而承租這些房子的也大多為進城務工人員或者剛畢業的大中專學生等低收入群體。有著十多年房産仲介經驗的臨沂新天地房産的一位孫姓經理就對新規的施行提出質疑:“打工族租貴房子租不起,現在房價都比較高,所以這方面制止也不好治我看。”(據中廣網)

【相關評論】

     紅網:禁止“群租”規章是懶政下的蛋

    住建部不能只為買得起房或租得起整套房子的人服務,更應該為買不起房、只能和人群租的人服務。簡單粗暴地禁止群租,只能將一部分人推到無處可居的境地,卻無益於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打著整治群租、維護租房者利益的旗號,實際上卻是以禁代管的掩耳盜鈴之舉,更有逃避責任之嫌──免得因群租引發安全事故時讓自己擔責。

編輯:呂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