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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須當心“得房率”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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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李剛殷 鄒倜然)很多購房者都有這樣的感覺:買房子的時候建築面積和實際房子的大小有很大的差距。剛在杭州濱江買了房的王小姐遭遇了這樣的困惑:她買的房子建築面積有90多平方米,但居住面積只有70多平方米。這是為什麼呢?這樣算不算欺騙購房者呢?為此,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得知房屋的建築面積與居住面積有差距屬正常。業內人士提醒,購買房子時要注意“得房率”。

  “得房率”,是指可供住戶支配的面積(也就是套內建築面積)與每戶建築面積(也就是銷售面積)之比。杭州房地産測繪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房産測量規範,計算建築面積還需要計算外墻佔地面積的一半。因此,建築面積與實際面積是不能等同的。

  “全國範圍內都還沒有哪個城市會對得房率作出規定。”杭州市規劃局綜合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得房率沒有明文規定,對開發商的約束主要是以市場調節為主。得房率高的房子,同等條件下自然就會好賣一些。以杭州為例,大多數高層公寓的得房率在75%~80%之間。低於這個區間,基本上購房者是不會買賬的。

  杭州房地産測繪公司的工作人員提醒購房者,買房前必須做好功課,建築面積相同的兩套房子,由於得房率不一實際面積可能大相徑庭,購房的時候一定要算好這筆賬。據杭州房地産測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説,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房産測量規範》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而上述的公攤面積購房者是需要付錢的,産權也是歸業主所有。若開發商拿出來再次銷售的話,就是違法了。

  此外,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不能算作公攤面積。

  作者:李剛殷 鄒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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