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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人口“變”多是福非禍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5日 1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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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按照新標準,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將從2688萬人增加到1.28億人,佔農村戶籍人口的13.4%。(6月24日《人民日報》)

  減少貧困人口,一直作為評判實施脫貧致富工程效果的標準。在其作用下,全國貧困人口越來越少。到2009年底,已由2000年底的9423萬,減少到3597萬,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3.8%。到去年底,我國農村貧困人口進而減少到2688萬人,可見脫貧致富工程又有新的成效。

  而在2010年“十二五”規劃的第一年,國家通過上調貧困標準,農村貧困人口卻從2688萬人增加到1.28億人,一下子增加了一億多。這一來,一些剛剛摘掉貧困帽子的群眾會因此重新返貧。一些非貧困群眾也變成了貧困人口,實施脫貧致富工程反而使貧困人口增加了。有人可能或産生錯覺,認為10年扶貧的政績一下子消失了。其實不然,因質變導致的貧困人口“變”多,並非是壞事,而且是件好事

  祖國是個大家庭,大家庭裏的成員有富有窮,有強有弱。家主愛富不嫌貧,通過主動調高貧困標準,人為讓貧困人口大增,這不是什麼倒退,而是一種清醒,對低收入群眾來説,則是公正和溫暖,對社會來説更能體現發展要義。

  農村貧困人口是相對的,應該隨著貧困標準的調整而變化,而不能一成不變。1986年第一次制定扶貧標準時,我國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06元作為貧困標準。此後,這一標準隨物價變化不斷提高,到2010年為升為1274元。如今,又實現了從1274元到2300元的巨大飛躍。這每一次調整,貧困人口都成了直接受益者,甚至一些原來並非是貧困人口,也從中深受其益。

  社會在前進,經濟在不斷發展,民眾生活質量在不斷上升,扶貧的內涵也應隨之發生變化。國家提高扶貧標準,正是拓展扶貧內涵的需要。提高扶貧標準,貧困人口雖然“變”多了,但其並非實際“變”窮。相反,因為窮人可以獲得更多的幫助,其生活只會過得更好一些。國家貧困標準不再只盯著解決簡單的衣食保暖,而是轉移到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上,這對低收入群眾是一種社會溫暖。

  貧困標準是民眾生存狀況的晴雨錶,貧困標準越高,貧困人口受益就越多,與其他社會群體的差距便會縮小。通過調整扶貧標準使貧困人口“變”多,這是建立在質變的基礎上,這樣的貧困人口“變”多是福不是禍,應該值得慶賀。隨著脫貧致富工程繼續大力度推進,國家經濟實力繼續增強,貧困標準還會隨之動態提高,進而接近或達到國際標準。同時,貧困標準的上調,也反襯了其他社會群體生活質量在提升,在更高層次上體現了發展要義。(張永琪)

熱詞:

  • 貧困標準
  • 1986年
  • 人民日報
  • 2010年
  • 農村貧困人口
  • 我國農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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