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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劍:新貧困標準高低之辯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5日 08: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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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日前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基於一口氣提高了92%的新標準,國家將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納入扶貧範圍。那麼,這個標準對於評價中國的貧困狀況而言,到底是低還是高呢?

  “扶貧線”大幅上調至2300元後,有媒體稱中國國家扶貧標準線與世界銀行的名義國際標準貧困線距離為史上最近。按照29日人民幣兌美元市場匯率計算,中國新的國家扶貧標準大致相當於每日1美元。但世界銀行在2008年將國際貧困標準從每天生活費1美元提升至1.25美元。以此對比,2300元人民幣相當於361.36美元,日均0.99美元,即為1.25美元的79%。這就意味著,儘管貧困線提高使全國貧困人口數量從2688萬人擴大到1.28億人,但仍然存在起碼21%(0.99美元到1.25美元之間)的“被脫貧”人群。

  縱向比較,1985年,中國將人均年純收入200元確定為貧困線,到最新標準的2300元,26年來提高了約11.5倍,但同期的GDP26年間則增長了近56倍;即便是從農村人均收入的角度來比較,1985年,中國農村人均收入為397.6元,2010年中國農村人均收入超過5500元,25年增長了近14倍。對比這些數字,最新調整的貧困線標準,不但趕上國家GDP的增長速度,連農民人均收入的增長速度也沒趕上。

  世界銀行確定的國際貧困標準究竟是什麼水平呢?由於世行測算的日收入2美元才是貧困線,用於小康社會;日收入1.25美元僅僅是絕對貧困線或極端貧困線,這一數據是參照世界多個最貧困國家的平均貧困縣測算的。每天1.25美元的生活只能是不挨餓,這條線實際上是赤貧線、活命線。世界銀行按1993年的購買力評價計算,10個最貧困國家的平均貧困線已經達到每日1.08美元,而中國則在十多年後才逐步接近這個數字。

  就算是每日2美元的標準,世行確立的國際標準也完全沒有考慮發達國際的情況。美國于上世紀60年代開始制定的貧困線以一個普通4口之家平均每年需要購買食物的花費乘以3倍為標準,約3100美元,而且貧苦線根據物價變化不斷調整;日本貧困線則是以人均收入(340日元,折合人民幣約25萬)的一半劃線。這些貧困線放在中國就是名副其實的“富裕縣”,所以説貧困線的國際標準本身就給世界上的貧窮(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窮人所“量身定做”的,這個指標不會因為發達國家的存在而被拉高。中國作為GDP排名全球第二的大國,貧困線尚不及全球最貧困國家的水平,這就是現實。

  事實上,貧窮帶給民眾真實感受的變化還涉及到購買力的問題。從1978到2008年,中國貧困線增長了7.83倍,而CPI則增長5.26倍。從表面上看,貧困線“跑贏”了CPI,窮人的購買力在上升。但其實CPI反映的是八大類約700個品種的消費品綜合價格指數,但在中國貧困線的計算中,超過60%以上的消費依據是食品。自2001年以來,中國食品價格指數大部分月份都高於CPI,1978年至2008年三種糧食(稻穀、小麥、玉米)收購價上漲7.49倍,窮人的實際購買力其實大不如前。

  過低的貧困線除了使中國貧困人口被嚴重低估外,另一個顯著結果是可以“節約”政府在這方面的財政投入。據國新辦11月16日發佈的《扶貧開發的新進展》白皮書,十年來中央和地方財政累計投入2043.8億元人民幣用於扶貧,從2001年到2010年,每年投入從127.5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349.3億元,年均增長11.9%。事實上,這個數字和中國財政收入水平的提高幅度並不相配。據統計,過去十年中國GDP年均增長率約為14.9%,公共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0.1%。這三個增長率的對比説明,且不論給予貧困人口財政支持的基數是多還是少,僅從增長率來看,也體現不出任何的傾斜或者關照。

  從扶貧資金的人均佔有量來分析,扶貧資金的投入應該達到一定規模,即必須等於或高於使貧困戶脫貧的資金需求量,才能實現脫貧目的。根據陜西省的經驗及調查分析,要穩定地解決一個農村人口的溫飽問題,需要投資1500—2000元/人;《中國農業發展報告,1996》認為,要穩定地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人均資金投入強度需達到1600—1800元以上;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扶貧標準則更是高達人均5000元。假如按2010年國家總的扶貧投資350億,和農村貧困人口2688萬計算,當年的農村貧困人口平均佔有的扶貧資金是1302元,這與人均扶貧資金佔有量的最低標準1500元(1996年水平)相比尚缺少24%,即人均扶貧資金缺口198元。

  中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早前公佈的數據顯示,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依靠自己的努力使絕對貧困人口從2.5億減少到1500萬(以2007年貧困標準785元計)。世界銀行也對中國取得扶貧成就給予讚許,“過去25年全球脫貧事業成就的67%來自中國。但排除貧困線標準低這一客觀因素,中國減貧的成就應主要歸功於改革開放帶來的高速經濟增長,而不是政府提出的扶貧政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04年撰寫的《減貧的宏觀經濟學:中國篇》報告指出,中國貧困率下降最大的時期反而是政府扶貧項目存在之前。

  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1979年至1984年的五年間,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數量從1978年的2.6億下降到1984年的8900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比例從三分之一下降到11%。同樣在這一時期,農作物價格提高了30%,農業産出總值增長了三分之二,農民人均實際凈收入增長了一倍有餘,這充分顯示了收入增長和減貧程度高度的相關性。而在1986年正式成立國務院扶貧辦後,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僅在1993年到1996年間有顯著下降。2000年以後,國家扶貧資金在增加,人均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但每年絕對貧困人口的脫貧數字卻不斷下降,2000年200萬,2001年273萬,2002年107萬。

  國家統計局出版的《2008中國農村貧困監測報告》顯示,針對貧困人口的扶貧項目和資金投入,並沒有優先用於貧困人口。據抽樣調查,2007年所調查的農村貧困戶中,只有19.5%的農戶得到扶貧項目支持;而在低收入戶中,該比例只有20%。世界銀行農業發展部首席農業經濟師伏悅耕 伏格樂的研究指出,在“國定貧困縣”中,農村貧困人口大約只佔農村總人口的10%,而以縣為單位下撥的扶貧資金,只有大約十分之一真正分配給了貧困人口。

  據《減貧的宏觀經濟學》報告分析,政府扶貧資金命中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是“區域性開髮式扶貧”。由於政府專項扶貧資金只是被指定用於各重點貧困縣,但經過多次調整的國家重點扶貧縣名錄至今所涵蓋的貧困人口大約只佔全國貧困總人口的50%左右。而且扶貧資金的分配以縣為單位,沒有規定到鄉鎮甚至農戶,基層行政指導下資源分配方案和地方強勢力量的干擾,都會使得扶貧資金不能完全落實到戶,結果往往是將本來需要援助的貧困人口排除在外,而使貧困縣中的富人成為政府扶貧的最大受益者。

  中央長期強調變“輸血”為“造血”的開髮式扶貧,地方政府就樂於將扶貧資金用於有回報的生産性項目建設,擠佔社會化服務項目的資金,全然不顧在活命線以下掙扎的窮人實際生活需求。根據1986年~1999年的統計,中央政府財政用於扶貧專項資金為1313億元,其中一半以上(約55%)用於生産性項目投資的扶貧貸款,近28%用於改善生産條件硬體的項目,如修建基礎設施等以工代賑項目。與改善貧困人口人力資本素質關係較為密切的教育、醫療上的投入比例最小,只有總投入的17%。

  由於缺乏剛性制度的制約,中央下撥的扶貧專用款項在許多地區遭到不同程度的“劫持”,使得最終能夠用於改善農村人口生活質量方面的投入就更少。據2000年的審計報告稱,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向全國592個國定貧困縣投入的總共488億元扶貧資金中,竟有43.43億元被擠佔挪用、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和私設“小金庫”,在被審計的扶貧資金總額中佔20.43%。在媒體披露的案例中,安徽阜南縣扶貧局曾在扶貧款撥付前就要求對方必須給自己30%的回扣作為辦公經費,否則事情將很難辦。 (童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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