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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過失多收費過度維權亦無理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3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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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林毅秀) 11日,雲霄縣工商局對消費者吳某投訴移動公司多收信息費的申訴件,予以終止調解,建議其通過其他渠道尋求解決。

  近日,吳某發現今年4、5兩個月被移動公司每個月都收了3元訂制手機報費用,總共6元,而他並未開通這一業務,於是向雲霄縣工商局12315投訴。經工商人員調查,2010年初,移動公司向吳某贈送了兩年免費的手機報服務,今年3月到期後,移動公司因工作失誤,沒有取消該業務。經調解,移動公司向吳某道歉,承諾返還多扣的6元錢,同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一倍賠償。吳某認為,移動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權益,必須賠償1萬元。工商部門只好終止調解。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要擺正心態,合理訴求,避免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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