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成都小區車位不得只售不租 租售前須在小區公示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張飄逸)日前,成都市城鄉房産管理局出臺《關於建築區劃配套停車位(庫)租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以規範成都市建築區劃配套停車位、停車庫的租售行為。《通知》中明確,小區車位不得只售不租,同時,在滿足本小區停車位使用的基礎上,可以對外出租。該《通知》已于近日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

  租售前必須在小區公示

  明明車庫車位空置,但是小區業主卻租不了,這樣的情形在成都市一些小區裏,偶有發生。究其原因,原來是這些小區的車位只售不租。對此,此次出臺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開發建設單位出租車位、車庫的,應當首先出租給建築區劃內的業主。業主要求承租尚未銷售的空置車位、車庫,開發建設單位不得拒絕。

  而為了避免糾紛的産生,《通知》裏也對小區裏租售車位的程序進行了明確要求。《通知》中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出租、出售車位、車庫,應當在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建築區劃內公示擬出租或出售車位、車庫的地址、數量、價格、相關證明文件及承租人、購買人條件等。

  與此同時,物業服務機構應積極配合開發建設單位做好本建築區劃車位、車庫的出租、出售及車輛停放管理,依約維護停車秩序。

  此外,物業服務機構應當按照管務公開要求,在信息查詢平臺定期通報車位、車庫租售情況。

  車位租期不超過半年

  在車位出售方面,《通知》中明確規定,對外出售車位,有兩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必須在滿足本小區現有使用需求,並經業主同意後,方可對外出售。而在車位出租方面,《通知》規定,今後,在滿足本小區停車位使用的基礎上,可以臨時對外出租。《通知》中明確規定了,在超過公示期仍無業主承租或購買的空置車位、車庫,可以臨時對建築區劃外的單位和個人出租。

  由於小區內可能突然出現新增的停車需求,因此,《通知》中規定,對外定期出租車位、車庫,租賃雙方應當簽訂租期不超過6個月的租賃合同,並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當本建築區劃內業主需要使用時,出租人可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車位、車庫,但出租人應當在終止合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熱詞:

  • 通知
  • 租售
  • 小區車位
  • 小區停車位
  • 小區業主
  • 公示
  • 建設單位
  • 租賃合同
  • 承租人
  • 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