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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網獨家報道】4月27日,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做客新民網政務微訪談,就網友比較關心的網購維權、網購糾紛的管轄問題等,回答了近40個網友的提問。在回答關於團購維權的問題時,專家特別提醒消費者,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
團購越來越受歡迎,但你有沒有遇到過商品或服務與約定不符的情況呢?網友@一千零一夜 在微訪談中訴説了自己的遭遇,他團購了某飯店的套餐,但去吃的時候發現菜量明顯比平時要少,“不知道關於網上團購有沒有規定提供服務的內容和質量的規定”?對此,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段匡 提醒網友,對於服務類的團購,特別需要注意團購網站和賣家的選擇甄別。因為像這類具體的問題,法律是很難規定到如此細緻的地步。想要進行司法救濟的話,必須保留好相應的證據。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 表示:團購屬於網購的一種形式,是受合同法、消保法等的規制,遇到這類情況,消費者可以追究商家的違規責任。但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比如與商家的聊天記錄、網頁截圖、訂單等,這也是維權時很重要的一點。
此前“24券”團購網組織團購加油卡但事後不發卡一事,引發諸多網友關注,網友@餹餹 提出質疑:“消費者錢付了但現在網站卻説不能發卡了,消費者能起訴網站欺詐嗎?” @段匡稱,對於網購網站疑似圈錢的問題,主要是考慮該網站是否有實際供貨能力,如果確認沒有,還發佈這類團購,就存在騙取消費者金錢期間利益的嫌疑,網站就必須承擔欺詐責任。
此外,網友對網購糾紛的管轄問題比較關注。“網購維權,是應該找所在地區的法院嗎?會不會不受理?”有網友提問。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 表示,“網購糾紛是買賣合同的一種,合同糾紛主要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住地法院管轄”。消費者認為被告住所地距離太遠,可以選擇合同履行地,即交貨地點法院管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如果是網站直接送貨上門或賣家包郵的,消費者可以在收貨地起訴;對於賣家代辦托運,消費者承擔郵費的,應該由賣家交貨給快遞公司的地點法院管轄。(新民網記者胡蝶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