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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殺被取消消費者告贏噹噹 曾引發千名網友維權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09: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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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特價網友狂購 訂單取消千人維權

  “噹噹親子團好書好禮72小時搶購”圖書促銷活動,引得不少網民守夜“秒殺”。然而,幸運“秒”到圖書的消費者卻發現,訂單被噹噹網單方取消。一千多名消費者集體維權,要求噹噹網按約定履行協議。其中首批維權的6名消費者中,5名消費者勝訴。

  “噹噹網單方毀約不是一兩回了。”維權勝訴的徐女士説,不把消費者當回事兒,説反悔就反悔,她已經把噹噹網列入網購黑名單。像徐女士一樣,很多消費者對噹噹的不滿,也源自這件事背後所引發的誠信問題。

  “不論是成本核算還是員工操作失誤,噹噹網都不應該讓消費者為此買單”,律師認為,網站不負責任地撤銷訂單,引發的網絡商城誠信危機將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

  噹噹網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據了解,明天該案將在二中院開庭審理。

  噹噹撤單緣由

  單方撤單 噹噹網引發千人維權

  2011年8月9日,噹噹網推出“噹噹親子團好書好禮72小時搶購”少兒圖書促銷活動。不到一天工夫,搶下訂單的網友發現,自己的訂單被莫名其妙地取消了。

  撤單事件迅速引起千名網友維權。2011年8月22日,由於眾多消費者投訴,東城工商分局向噹噹網核實事件,併發出行政告誡書。噹噹網解釋:網站工作人員錄入有誤,致使折扣標準成為銷售價款。也就是説,消費者們搶到的訂單上的圖書價格明顯偏低。

  此後,徐女士等6名消費者將噹噹網訴至法院,他們認為,噹噹網單方取消訂單的行為構成違約,要求噹噹網履行網絡購物合同,交付所購訂單書籍,賠償相應損失。

  坐等4小時 女粉絲“秒”百本書

  36歲的徐女士曾經是噹噹網的忠實“粉絲”。“網購已經成為習慣,在網上買書能便宜不少。”在生下寶寶後,徐女士不僅在網上淘書,還因此認識了不少志同道合的網友。

  2011年8月9日晚7時許,徐女士上網“閒逛”,從其他網友那兒得知,噹噹在次日零時舉辦少兒圖書促銷活動。“我一查,促銷書目中很多都是媽媽們口口相傳的好書。”徐女士心動不已,坐在電腦前“熬”了足足4個多小時。

  零點整,加入秒殺大戰的徐女士,如願以償地拍下了她想要的《神奇樹屋典藏版》《瑪蒂娜全輯》等多套圖書,其中一套全輯就包括70冊。提交訂單後,徐女士看看表,零點39分。此後,徐女士收到噹噹網的電子郵件,顯示商品已于8月10日3時21分48秒發出。

  強撤訂單 消費者質疑噹噹誠信

  徐女士説,她的訂單此後就一直“在路上”。“圖書一直沒到,我當時還沒當回事兒。”徐女士説,等看見網友在網上議論得爆了鍋,她才知道,她辛苦“秒”到手的圖書訂單,已經被噹噹網取消,斃在路上了。

  “沒有任何解釋和商量的餘地。”徐女士撥打噹噹客服電話,對方稱不發貨了,貨款已經返還,另外再贈給她30元購物券。“似乎是你愛要不要。”徐女士被對方這種出爾反爾的態度激怒了。

  此後,她和網友們開始維權。徐女士説,她在網上訂的圖書總價300余元,遠遠低於實體書店價格:“在書店買,一套書就得上千元。不過官司打到現在,我們付出的不管是時間還是經濟成本,都遠遠超出當初買書省下的銀兩。”

  “這以後我再沒上過噹噹,因為它缺乏誠信!”徐女士態度堅決地説。

  操作失誤 噹噹回應不涉及誠信

  “噹噹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誠信!”代理徐女士等網民“聲討”噹噹網的王鵬律師説,噹噹網缺乏基本的守約意識。已經確認的訂單,隨意取消,根本沒拿消費者當回事。

  王鵬説,噹噹之前出現過很多次這樣的問題。此次事件,不排除網站考慮到成本“入不敷出”,拿人工操作失誤作為藉口搪塞的可能,但無論是成本問題還是員工失誤,“都不應該讓消費者為此買單!”

  噹噹網對此辯稱,事件是因“人工操作失誤”引發。這個失誤,已經構成可以將合同撤銷的“重大誤解”。噹噹網因此可以撤銷與消費者之間所訂立的合同。

  噹噹網表示,他們在幾名消費者下單後發現所訂圖書要麼缺貨,要麼標價有問題,就先向消費者作出取消訂單或者道歉賠償的補救措施。

  噹噹撤單判決

  重大誤解 不能以單方失誤衡量

  一審法院認為,噹噹網確認發貨的書籍經雙方當事人確認,合同已經成立。噹噹網所説的“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發生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在此事件中,噹噹網僅單方稱其圖書存在標錯價格的失誤理由不充分。另外,從電子商務促銷的常態來看,也並不能僅以成本來衡量低標價是否構成重大誤解。法院認為,噹噹網要求以重大誤解為由撤銷合同,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噹噹網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噹噹網的代理人王智國律師告訴記者,目前不方便就此發表意見,等待二審宣判,“我們一定會服從法院的判決!”

  耐人尋味的是,噹噹網的上訴意見,不是對一審判決的否定,而是認為在一審過程中,那個導致噹噹可以撤銷合同的“重大誤解”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噹噹撤單説法

  法官:確認訂單 就要履行發貨義務

  承辦法官王子龍告訴記者,購物網站與消費者合同成立的標準,就看網站方面是否對訂單予以確認。目前,各個網站確認訂單規則不同。

  在本案中,噹噹確實有“難處”:低價圖書數量有限,一下子無法滿足成千上萬消費者的需要。王子龍説,他們在對證據進行詳細確認後,之所以支持消費者的要求,就是因為勝訴消費者,都收到了噹噹網的訂單確認郵件。這意味著噹噹網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進行了確認。

  “噹噹此後反悔不發貨,不論什麼原因,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對消費者也不公平。”王子龍説。

  至於噹噹網辯稱因員工操作失誤導致重大誤解,可以單方面撤銷合同,王子龍表示,這個解釋“難以成立”:“説是失誤,可能更合適一些”,但是在法律上,“失誤”不足以導致合同被撤銷。

  律師:“秒殺”眼球 就要承擔商業風險

  中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對此分析解讀稱,不論何種情況,噹噹網都不能採取這種方式對待消費者。

  邱寶昌説,如果圖書數量有限,噹噹網在推出活動前,就應該在網站上説明,對訂購數量作出限制,這在技術上不存在問題。這樣不僅避免了法律風險,也體現了噹噹網的誠信。一旦消費者提交訂單得到噹噹網確認,意味著買賣合同已經成立,噹噹網不履行就是違約。

  對於噹噹網所説因“重大誤解”可以撤銷合同的問題,邱寶昌強調,“正如法院一審判決,員工操作失誤並不構成消費者與噹噹網之間的重大誤解。噹噹網不能以企業內部問題,作為拒絕履行與消費者之間合同的理由。即便員工真的存在失誤,按照法律規定,也不是撤銷買賣合同的理由與依據。”

  邱寶昌説,對於噹噹網説因為價格設置過低而撤單,這個解釋恰恰最説不通。

  “低價促銷是網商經營的金字招牌,不少購物網站都是依據特價來賺取眼球的。從這個意義上説,網商必須承擔低價促銷可能帶來的商業風險,否則就涉嫌虛假宣傳。”邱寶昌説。

  小恩小惠 不足平風波

  記者登錄各大購物網站論壇發現,商家隨意取消低價訂單事件時有發生。

  記者注意到,僅2011年,噹噹、卓越、京東等著名網商都因無故撤銷訂單,遭到網友聲討。

  2011年7月28日,噹噹網驚現1元正品阿迪運動鞋,不少消費者成功下單並付款後,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取消訂單。

  噹噹網解釋,1元鞋是系統錯誤,給出每人賠付200元禮券的補償。此舉雖然遭到很多消費者拒絕,但消費者最終還是偃旗息鼓。

  此後,噹噹又出現低價圖書促銷事件,首次引發大規模的消費者集體維權事件。

  參與訴訟的徐女士告訴記者,“噹噹取消訂單事件已經不是一兩次了,我們現在打官司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一個公平的網購環境。”徐女士説,“噹噹網太不把消費者當回事兒了”。她希望通過這次維權,讓購物網站知道消費者的力量,同時嘗嘗失信于消費者的後果。

  噹噹撤單追訪

  法官:規範網購開了好頭

  東城法院莊馥源法官表示,近一兩年間,該院審理的網購官司大幅增加。

  莊馥源指出,由於網絡購物時的證據難以保留等問題,消費者打贏網購官司的案件並不多。

  “雖然本案尚未終審宣判,徐女士等消費者的賠償可能還要等上一段時間,但噹噹單方面撤單一審敗訴,無疑為網絡購物規範化開了一個好頭。”莊馥源説。

  律師:將起到示範效應

  本案消費者的代理律師王鵬表示,噹噹網如果終審敗訴將起到示範效應。

  一方面,消費者通過起訴可獲得賠償,而且賠償能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等手段得以保證。

  另一方面,這個結果能讓網商意識到,違反誠信原則的風險與成本在增加。單方面撤銷訂單,不僅會導致經濟損失,也會造成信譽度和口碑的嚴重“破壞”。

  王鵬表示,目前有50多名消費者準備起訴噹噹,法院尚未核準立案。

  王鵬告訴記者,目前不僅消費者關注案件終審結果,很多網商也在關注。

  “法院一旦終審判決噹噹敗訴,很多網商將會修改網絡交易的合同規則。網商隨意撤銷訂單的行為將得到扼制,消費者不會再無故遭此損失。網絡交易環境將得以凈化。”王鵬説。

  本版文/記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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