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長春法院和衛生局聯合出新規 制度上化解醫患糾紛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8: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吉林頻道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華網吉林頻道4月20日專電(記者周立權)為更好地解決醫患矛盾,4月20日,吉林省長春市法院和衛生系統聯合出臺新規定,從制度層面化解醫患糾紛。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馮猷強介紹,新規定要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按規定成立“投訴管理辦公室”,負責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置工作。糾紛發生後,可經衛生行政部門主持達成調解協議;或經當事人申請,由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經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可由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對達成的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醫患糾紛以及人民法院辦理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均不收取費用。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宋利菲説,近年來,法院為解決好醫患糾紛這一社會熱點問題,通過設立專門合議庭、聘請醫學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統一法醫類傷殘鑒定標準等方式加大此類案件的審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相對於判決來説,調解方式更有利於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長春市衛生行政部門也通過加強對醫院的監管、出臺各項醫療惠民措施、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探索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

  長春市副市長吳蘭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形成多元化調處工作合力。要嚴厲打擊“醫鬧”現象,保障醫院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完)

熱詞:

  • 醫患糾紛
  • 醫患矛盾
  • 構建和諧
  • 醫患關係
  • 衛生局
  • 醫鬧
  • 制度層面
  • 醫療糾紛
  • 人民調解委員會
  • 衛生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