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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有關負責人解答養老金調整政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2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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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3月12日訊

  3月9日,家住湖州市吉山新村的丁先生致電96345,他説2012年增加和補發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拿到了,但有一個事想不明白,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規定:“2011年度內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 ”而他已是78歲的人了,為何這塊補貼自己沒有拿到?這兩天,有好幾位70多歲的企業退休人員都提及此事。為此,記者就該問題專門採訪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負責人。

  據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浙人社發〔2012〕64號文件規定,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中關於2011年度內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的對像是指:男性在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性在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時,已享受到“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已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政策的人員,本次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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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