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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3月07日訊記者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浙江省政府要求,寧波市從2012年1月1日起,普遍提高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目前,寧波市區24萬退休人員調整提高的基本養老金已在3月5日前發放到位,各縣(市)也將在3月8日前後陸續發放到退休人員的銀行卡裏。在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擬定其他相關人員養老待遇的調整方案,力爭在3月底將其他人員新增加的養老待遇發放到位。
據了解,此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對象為2012年4月30日前按國家省市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調整分兩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88元標準增加,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68元標準增加;第二部分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確定月調整標準。具體標準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增加5元。
在上述普遍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對部分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額度,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2011年度內,退休(退職)人員男年滿70周歲(即1941年5月1日-1942年4月30齣生)女年滿65周歲(即1946年5月1日-1947年4月30齣生),每人每月增發30元;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技師資格的退休(退職)人員,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據寧波市人力社保部門統計,寧波市現有企業退休人員37萬人,此次調整提高後,全市一年將增發養老金約9.9億元。記者 陳章升 通訊員 吳小玲 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