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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管要漲價 有業主要罷業委會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10: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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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業委會招標的新物業上漲物管費,部分業主想與原物業公司續簽合同

  昨日,錦江區上東花園門口,部分業主組織小區業主在一張單子上簽字,並稱小區業主不滿業委會招標的新物業上漲物管費,要求罷免業主委員會。經過記者調查,部分簽字的業主只把這個單子當成了一紙維持物管費用的協議書,對罷免一事並不知情。

  物業費要從3.5元漲到4.6元

  記者在事發現場看到,部分業主在小區物管門口擺起桌子,並將一張寫有“建議召開上東花園業主大會的單子”放在桌上,要求路過的業主簽名,並稱在這個

  單子上簽名的業主是自願聯名提議罷免現在的業主委員會的。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有數十名業主在這張單子上簽了字。

  有業主説,小區的糾紛緣起于去年9月,中南物業與小區業主的合同即將在當年12月到期,小區業委會進行招標,選擇了全新的物業公司。業委會請來的新物管公司將物業費由原先的3.5元/平方米漲到了4.6元/平方米,部分業主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拒絕新物業進場,並要求與原物業公司續簽合同。

  記者了解到,原物業中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現在依然在承擔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但至今都沒有一個合法的身份。有業主説,因為業委會負責人堅持讓新物業進場,不願交出代表業主的公章,因此,業主一直無法與中南物業簽訂新的物管合同,因此小區部分業主準備罷免業主委員會。

  只要不漲價是否罷免不關心

  記者現場隨機採訪了幾名簽字的業主。他們説,組織簽字的業主告訴他們,如果不想漲物業費就

  要在這個單子上簽字,部分業主把這個單子當成了一張維持物管費的協議書,對罷免一事並不知情,“糊裏糊塗”就簽了字。至於這張單子能管什麼用,他們也不知道,“只要不漲價,罷免不罷免,我們都不關心。”業主説。

  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人李文輝表示,選擇新物業,是業委會在業主知情的情況下組織的投標,程序合法。更換物業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原物管對小區的服務並不到位。新物業4.6元/平方米的收費在投標單位中屬於中下水平,並未影響到業主的利益,小區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罷免業主委員會,並不具備法律效益。

  除了新老物業的糾紛,部分業主還希望通過罷免業主委員會,對業委會管理的23萬元公共收益賬目進行公開。

  律師説法

  罷免應先開業主大會

  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軍表示,重新選擇物業、公開賬目、罷免業委會委員,都應等到業主大會召開之後才能見分曉。

  依據法律規定,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需由20%以上的業主聯名提議,並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如果簽字

  業主對提議並不知情,提議將不具備法律效力。即使在業主大會召開之後,業主也應當珍惜自己的權力,不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任何與業委會有關的文件,以免對自己的權力構成侵害。

  華西都市報記者崔燃報料人:黃先生線索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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