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訊(記者 葛妍 實習生嚴甜甜)前日,國家交通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宣佈,下月起,在全國推行出租車企業員工制經營模式,代替承包挂靠制。其中明確,出租車“份子錢”將可以集體協商。對此,我市管理部門表示,正式文件還未下發,如何操作不明朗,因此暫難實施。
據了解,以出租車企業員工制代替承包挂靠制,説白了就是“公車公營”模式,即由公司購買車輛交給駕駛員運營,駕駛員作為公司員工,享受公司每個月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而駕駛員則每月按要求交給公司“份子錢”,剩下的是自己的收入。
其實,我市早在2005年就已開始實行公車公營,目前除了1130多戶個體戶,我市出租車企業已經全部實行了這一制度,但是公車公營後“份子錢”並非集體協商確定的。
據客管部門介紹,2005年起,我市出租車的“份子錢”採用的是政府指導價,由原市政公用局與市物價局制定。標準為每月7200元,2009年減免了200元的養路費後,一直維持在每月7000元。這一標準是按照出租車2004年度的營運收入、工作時間和小時收入計算的。
對於可能實行的出租車“份子錢”集體協商制度,不少出租車駕駛員表示歡迎。
“‘份子錢’收取標準應該多聽取駕駛員的意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一位出租車駕駛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份子錢”是7000元一個月,攤到每天約233元,加上燃氣費、燃油費,算下來1個小時要做28元左右才收回成本。但目前,我市不少道路都在進行施工,交通較為擁堵,有時高峰期1小時只能做一筆10多元的生意。
針對“份子錢”集體協商問題,客管部門坦言,目前還沒看到文件,這一制度是強制性執行還是推薦執行都不明朗,因此要等文件正式下發後,才能視具體情況實施。但有業內人士表示,我市大多數駕駛員是與勞動代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非企業正式職工,如何成立工會來集體協商,這個問題較為複雜,因此如果此次出臺的不是強制執行政策,那可能很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