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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連坐”昭示監管失職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18: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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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日子,“刨根問底攔不住”似乎已經成了個別地方行政執法的撒手锏——買菜刀實名制、買避孕藥實名制、賣蘋果實名制、甚至網絡賣萌都要實名制……各種花樣繁多的實名制,將這項本不算新生事物的管理方式又再一次推向了風口浪尖;2月15日《人民日報》消息,自2月9日起,濟南市交警部門針對酒駕問題,出臺並實施抄告單位、追責同飲者、強制刑拘等一系列“新政”。此類種種“新政”,從來不新,推掉責任,卻是最真。

  跟司機朋友吃好喝好,需要問責“同桌的你”;跟敏感事物暗通款曲,需要自白“來將通名”?看起來是對當事人負責任,其實呢,卻是職能部門對自身監管責任的一種稀釋。實名制、“連坐制”真的是治百病的萬能良藥嗎?恐怕未必。國人的審視角度幾經變遷,早已看透了背後的玄機。以賣蘋果、買菜刀等為代表的種種實名制,以查醉駕、糾行風等為代表的種種連坐制,“一切為你著想”的説道,骨子裏帶有濃厚的監管失職的尷尬。

  説實在的,我們這些本分人,對實名制、連坐制著實沒啥太多的想法——你要延伸的,我不搭界,你要侵犯的,我在退縮。現在問題是,實名制也好,連坐制也罷,其中的邊界在哪。人的天性就是不願意被管理和被約束的,當然,更不願意被連帶。換句話説,我活得好好的,沒招誰沒惹誰,憑啥就“有罪推定”認為我該“坦白”“連坐”?酒駕是個人的事,查酒駕是交警的事;買菜刀是個人的事,查“誰用菜刀砍人”是刑警的事……我們不該為了防患于未然,就侵犯個人的私密空間。如果,公民的私密空間被撕裂,我們就會納悶:公權力的邊界與私人生活時的隱私的邊境線該如何劃分?

  公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亂用、濫用都是對公權力的褻瀆。我們認為,不管是糾纏“同桌的你”,還是大喝“來將通名”,也都只能在個體從事社會行為活動中實行,而不能擴展到個體從事的個體行為、家庭行為中。事實上,酒駕、醉駕在各地屢屢發生,一管則靈,一放則亂;食藥安全問題千奇百怪,報名如此,匿名亦如此……種種亂象,莫不昭示著當前的某些監管部門不作為。推卸責任的“監管”逼出了民間創意,如追責同飲者,如賣實名。

  説來説去,大家都在叫嚷著“我負責”的同時,又在努力讓事件“泛責任化”。什麼事情,一旦“泛泛”了,就談不到“追責”。所以,很多地方看起來峻嚴如山的條條框框,一旦具體到個人,就變得清風拂面。因為,酒駕追責、實名制等在大框架下,于法無據于情有虧。

  我們説,法律之所以大過情、大過天,就在於法律的剛性和可操作性。如今,一些地方出臺的類似“法規”,剛則剛矣,可操作性就難説了——比如,同飲者該如何向相關部門舉證確實對司機的飲酒行為進行了制止?如果拿不出證據證明其對司機進行了勸阻和制止,那麼這項意見也就失去了意義;而實名制也是如此,須知身份證不是誰都可以“查”的,既如此,實名制如何能夠保證落實?我以為,對於地方上的執法者而言,需踐行“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理念,可以倡導,但不能強制。酒駕問責“同桌的你”,做事需要“來將通名”,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已在突破權利的藩籬了。(孫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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