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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辦學校取消擇校費 擇校率要降到5%以下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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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2月15日電從今年起,浙江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浙江省教育廳近日表示將重拳治理擇校亂收費,公辦中小學擇校率要降到5%以下,同時堅決落實擇校與收費完全脫鉤的規定,“這意味著,‘擇校費’今後將在浙江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按照“陽光招生”政策,浙江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狀況劃分學區,確定和調整公辦學校就近招生的範圍和人數。招生前,各地需把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招生結果也需在教育信息網上公佈。

  浙江省教育廳同時要求,將擇校率降到5%以下。有網民認為,5%的擇校空間將引發新的不公平,等於提高了擇校門檻。

  浙江省教育廳計財處副處長張華良表示,教育部門歡迎社會捐資助學但堅決反對與入學挂鉤,將對每一筆捐贈款物進行嚴格的審核鑒定。對擇校亂收費行為,一經查實,堅決糾正,並實行“退錢不退人”辦法。

  “現階段要做到‘零擇校’還比較困難,但儘量體現公平。對於公辦學校在省定班額內仍有多餘學額的,一律通過公開搖號的方法確定名單,不收任何費用,也杜絕人情關係。”張華良説,合理劃分學區是分配學額的關鍵,已要求各地教育部門重點研究。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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