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制度調整完善 切實實惠人民群眾

2010年01月28日 10:09  北方網 我要評論

  自2009年10月份天津市政府出臺《關於調整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津政發〔2009〕46號)以來,這些惠民政策受到了市民的廣泛關注。2010年1月份,惠民政策將正式執行,為進一步了解政策的相關情況,記者走訪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記者:這次社會保險制度的調整完善,涉及政策多,涉及人群廣,您能給市民介紹一下出臺制度的背景嗎?

  有關負責人:這次出臺一系列政策對社會保險制度進行完善,是在本市社會保障工作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本市社會保障制度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形成了覆蓋城鎮職工和全體從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大保險制度,建立了城鄉統籌的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保障範圍由城鎮職工和從業人員擴大到城鄉全體居民、由本市居民擴大到外來從業人員、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員。但是,本市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著制度分割、層次較多、銜接不暢等問題。這次制度調整的根本目的就是“落實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可轉換的原則,建立人人享有社會保險的全民社會保險體系”。

  記者:那麼,從46號文件出臺的政策措施來分析,我們這次的制度調整又是基於什麼具體考慮呢?

  有關負責人:這次的市政府46號文件出臺,對養老、醫療、失業以及信息化建設等廣大群眾比較關心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作了進一步的調整完善,主要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個考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後,還沒有與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建立銜接辦法,在保障待遇水平上存在差異。而且,前不久國家召開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工作會議,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個考慮,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幾年來,保障能力和水平逐年提高,但制度層級較多,造成保障水平有差異,而且國家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對改革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新要求。

  第三個考慮,信息化建設是社會保險運行的基礎和支撐,也是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機組成,在強化社會政策的同時,必須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改進社會保險事務辦理手段,提高經辦效率,方便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

  總之,46號文件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等相關政策做出了調整,並對本市信息化建設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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