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中喝出蒼蠅 消費者索償被“潛規則”

2010年04月08日 16:06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我要評論

   ——飲料産品出了問題 再賠飲料産品或成“潛規則”

    江蘇的劉先生於3月20日在蘇州滄浪區南環新村小店裏買了兩罐王老吉,在劉先生喝到還剩三分之一的時候,明顯感覺喝到了異物,吐到地上一看,竟是蒼蠅。

  王老吉中喝出蒼蠅 賠錢是不可能的事

    發現蒼蠅後,劉先生立即撥打了王老吉400熱線,客服人員讓劉先生留下聯絡方式,稱第二天讓蘇州的責人會聯絡他。而第二天劉先生接到負責人的電話稱“今天沒人,明天再去。”

    事發的第三天,劉先生終於等來了王老吉方面的人。登記後,廠家問劉先生有什麼要求,劉先生稱:不是我要什麼要求,而是你們要給我一個説法。

    廠家方面還要把樣品拿走檢測,劉先生沒有同意,劉先生怕這唯一的證據被廠家拿走後自己空口無憑。在劉先生執意不能拿走後,廠家人稱等過幾天讓總公司的人到劉先生這裡現場檢測。

  消費者:讓我怎麼喝的下去

    四五天過後,廠家人過來了,第一句話就是:“公司現在抽不出人手,你看我自己買點禮品補償你一下怎麼樣,如果你一定要公司處理的話,我可以跟你這麼説,最多公司就是賠償你半箱或者一箱王老吉,賠錢什麼的是不可能的事。”

    廠家的人稱,公司裏對於這樣的事情基本上都是這樣處理。劉先生對此事深感氣氛,明明是從王老吉中喝出蒼蠅,廠家還要以半箱或一箱王老吉作為賠償,劉先生稱:“讓我怎麼喝的下去。”

  賠償王老吉 消費者被“潛規則”

    “怕上火喝王老吉”,這一則頻繁播出廣告讓大家耳濡目染的了解了它、接受了它,並信任了它,但廠家的衛生狀況卻讓江蘇的劉先生喝了上了“火”。

    然而,王老吉公司內設立的“最多公司就是賠償你半箱或者一箱王老吉,賠錢什麼的是不可能的事”讓消費者對王老吉品牌産生了質疑,喝出異物給予這樣的賠付好像理所應當,並一直都是這麼做的,似乎成了王老吉公司應對消費者的一種“潛規則”。

    而今,人們對精神世界的充實和追求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很多案件上也出現了“精神損失”這一賠付條款,希望更多的企業能意識到這一問題,承擔起應付的責任,而不是單純的物質補償。

責編:季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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