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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5:53 北京晚報 我要評論
包裝箱扔了退貨要加錢 免費安裝變成“半成品”
安裝維修家電、去餐廳吃飯、修理汽車,在日常的消費生活中,總有些環節讓人覺得磕磕絆絆,並“必須”為此付出一定代價。消費者雖對此不滿,但又投訴無門。而對於業內人士來説,心裏卻如明鏡一般,只是,這事兒不能對您説。
買空調花了兩千多,安裝費卻掏了400塊;買回的平板電視只配挂架,因為不是承重墻,只好多花400元配底座;平板電視還沒出退換期就出了大毛病,因為送貨工人弄壞了包裝箱,廠家拒絕退貨,否則要收400元的“包裝費”……家電消費裏的“潛規則”令消費者十分不快,也因此引起大量投訴。
“免費安裝”額外掏400
今年2月,家住方莊的駱先生在北京某賣場選購了一台空調,由於商場正在打折,駱先生只花了2000元出頭,自己感覺“物美價廉”。可安裝工人上門的第一句話就是“您這空調配的連接管長度不夠,得加錢延長,不然沒法裝”。原來,駱先生的空調打算安裝在主臥,但由於房子結構所限,室外機只能放在廚房旁邊的天井裏;這樣連接管需要加長4米,共計320元。“這還沒完呢。”駱先生説,工人告訴他,因為管子加長了,所以空調還需要另外加氟才能保證製冷效果,這一筆錢又收了100元。
而明明承諾“免費安裝”的某品牌油煙機,因為二次收費問題遭到消費者大量投訴。“在玻璃上打孔另外計費,50至100元不等;安裝防回風裝置也要收費,80元……”投訴者“西馬”搞不明白了,“這也花錢、那也花錢,那還叫什麼免費安裝啊?”
千元熱水器配件要600
消費者常先生也被“潛規則”了一次。他購買的42寸液晶電視標配是挂架,但常先生的電視櫃背板不夠厚,無法將電視挂在壁板上,於是他跟廠家商量,想把挂架換成底座。結果,安裝人員告訴他,換底座可以,但要收400元材料費用。
相似的經歷也發生在楊先生家裏。家中的熱水器買的時候只花了1000多元,但工人送貨時告知:需要另配軟管、閥門和排煙管等才能正常安裝使用,這幾樣零件共計600多元。“這不是欺詐嗎?”楊先生十分憤怒,“沒有軟管這些零件熱水器用不了,我買回家的難道是‘半成品’?”
記者發現,隨著家電行業“價格戰”越發激烈,不少品牌、品類都存在著“隱含項目收費”的潛規則。平板電視選擇底座或挂墻要收費,洗衣機配的進出水管加長要收費,甚至連空調出戶安裝也要收“安全費”……這樣的“變相創收”令消費者深惡痛絕。
包裝紙箱身價數百元
“一個紙箱子要收我400元?電視出了質量問題就該免費給我退換,何況這箱子是送貨工人弄壞的!”周女士告訴記者,家裏前不久購買了一台平板電視,當時銷售人員信誓旦旦地承諾“我們的售後絕對過硬,有任何問題給您免費退換”,但周女士回家使用後發現屏幕有嚴重的偏色現象,雖然商家也同意退貨,但由於電視機的外包裝箱破損,廠家要求周女士支付400元的“包裝費”。
“這箱子是送貨那天,工人不小心剮在樓道裏的釘子上弄壞的。”周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她根本沒想到電視會有問題,也就沒有為難工人。現在電視因為實實在在的質量問題要退貨,廠家卻要消費者來承擔包裝費,讓人實在無法接受。“退一萬步説,不管這個紙箱子有多厚,抗衝擊能力有多強,它能值400元嗎?”周女士認為,“這就是訛詐,目的就是阻攔消費者退貨。”
投訴分析
安裝額外收費“涉嫌欺詐”
記者從北京的家電賣場了解到,目前對於家電安裝、退換貨中種種二次收費的“潛規則”,每個品牌和品類的廠家都有不同的説法。“無論是國産還是合資品牌,無論是冰洗産品、電視音響還是手機、小家電,‘包裝費’十分普遍。”而對於安裝過程中零件和人工費用的“潛規則”,賣場表示,由各生産廠家自行決定的收費項目他們“沒法過問”。如果顧客投訴實在嚴重,賣場只能在其間協調解決。
記者查閱相關規定發現,收取“包裝費”等潛規則,在法律上都沒有針對於此的明確規定;所以廠家即使收費離譜也不算違規,消費者能做的只是在拆封後將包裝盡可能多地保留一段日子。至於安裝中的“隱藏收費”,被業內人士指為“涉嫌欺詐”;有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索取足夠的書面證據,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權益。
責編:季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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