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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4:59 消費警示 我要評論
壓縮機“以舊充新” 維修人員無意泄密
2007年8月,李女士在江漢路一家電賣場買了臺1.25匹的挂機空調,花了2800元。廠家承諾6年保修。去年9月,她打開空調時發現室外機沒了聲響,不製冷了。她叫來售後維修人員,對方檢查稱,壓縮機壞了。於是,維修人員給李女士的空調免費換上了一個壓縮機,當時,正好要搬家,李女士付了移機費,將空調移到了漢陽五里墩的新家。今年冬天,李女士發現空調不制熱。無奈,李女士只好找來該空調漢陽的維修人員。維修人員上門檢查時無意洩露:“你這個壓縮機是舊的。”得知是同行所為,又立即改口稱,是新的。隨後,對方提出要李女士再買個新壓縮機。李女士認為,在保修期內,不必再交費。隨後,經工商部門協調,商家同意更換空調壓縮機。
點評:售後監控有“盲點”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除個別具有實力的家電企業自建維修隊伍外,其他大部分都採用特約維修的方式為用戶提供售後服務,即企業按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維修商與之簽約,簽約後該維修商被冠以“XX特約維修點”,由企業為其提供維修材料,並按維修量支付費用。
記者調查中了解到,家電廠家在産品服務卡上對消費者作出各種承諾,但服務的落實主要由特約維修點來執行。受監督成本、人力等限制,不少家電企業無法全程掌控售後服務點的一舉一動,便有人鑽空子耍起了“調包”計。
空調修了七八次 換機被索折舊費
2008年6月1日,黃先生在漢陽十里鋪一家電賣場買了臺空調,價格2100元。該空調從去年7月開始出現故障,修好沒幾天,又故態復萌。折騰了七八次,共換了兩次壓縮機,空調最後還是“罷工”。於是,黃先生要求換貨,沒想到對方卻稱,要收800多元的折舊費。經過工商部門協調,廠家為黃先生免費更換了新機。
點評:折舊費不能隨口要
按照國家的“三包”政策,商家對家用電器的“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整機一般為一年,主要部件一般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産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産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
移機移出毛病 “雜牌軍”不認賬
去年10月5日,張先生欲將家中1.5P的空調移機,找到漢陽建港一個家電維修點,對方開價只要80元!(通常,1.5P空調移機的市場價格為180元)。工人帶著工具到了家中,打孔前,又説,打孔要另外收費,加50元。由於騎虎難下,張先生只好交了。沒想到,空調移機後,空調出現故障。最後,該品牌空調售後人員上門,檢查發現,張先生的空調移機後,管沒接好,導致水倒流,空調發生故障。
點評:“山寨”網點氾濫
眼下,山寨網點、“馬路班子”成了空調維修的“心頭大患”。市家電維修行業管理處處長熊振邦稱,這些網點根本不具備市家電維修行業管理處頒發的維修許可證和維修等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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