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名特效不再 眾多化粧品需要改新名

2010年03月02日 15:05  廣州日報 我要評論

   化粧品命名有新規 名稱中禁止暗示醫療作用 在售眾多化粧品需要改新名

  自今年2月5日起,化粧品命名再也不能使用“純中藥配方”、“藥用面膜”、“瘦臉洗面奶”等名稱了。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化粧品命名規定》及《化粧品命名指南》。根據新規,化粧品命名不能提療效,也不能用古代醫學名人名字等作為化粧品命名。

  昨日,記者在深圳市場走訪發現,目前很多在售化粧品都使用了“活膚”、“抗敏”、“去皺”、“特效”等禁用語。據悉,新規發佈前已批准或備案的産品可繼續使用原名稱,到期需要延續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將對産品中文名稱進行審核。隨著新規的實施,眾多在售化粧品需要重新命名。

  化粧品名字不能隨便取

  根據國家《化粧品命名規定》及《化粧品命名指南》,要求化粧品命名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並不得含有誤導、欺騙消費者的內容。

  在化粧品名稱中禁止表達的詞語包括11大類

  1.絕對化詞意:“特效、全效、強效、奇效、高效、特級、換膚、去除皺紋”等。

  2.虛假性詞意:宣稱産品“純天然”。

  3.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抗菌、抑菌、除菌、解毒、抗敏、祛疤、生發、毛髮再生、減肥、溶脂、瘦身、瘦臉、瘦腿”等。

  4.醫學名人:“扁鵲、華佗、張仲景、李時珍”等。

  5.醫療術語

  還有其他6類詞彙。

走訪:

  誇大效果的化粧品仍存在

  記者走訪了多家商場以及超市發現,仍有不少化粧品依然打著相關字樣,還有的化粧品儘管命名上符合規定,但是在具體介紹中仍然打擦邊球,有誇大産品功效的嫌疑。在屈臣氏超市裏,一款美白潔面乳,其産品包裝上標注有“持續美白,讓你沒有變黑的機會”等宣傳。而某産品的“極致BB霜”,則被描述為“神奇出水配方,超強保濕”。

  而在一些知名品牌中,也有“復顏”、“特效”等字眼出現,像歐萊雅的“復顏抗皺緊致霜”、玉蘭油專櫃的“特護修紋眼霜”等産品也在銷售。

  案例:

  退紅血絲産品沒療效

  因為小時候在北方生活受過凍傷,周小姐的兩頰總是佈滿紅血絲。為此,周小姐堅持用在藥房流行的法國某著名藥粧品牌的祛紅保濕系列,“沒看到明顯的效果。”

  周小姐向記者介紹,吸引她購買這些化粧品的首要原因就是這些化粧品的名稱,都是以“祛紅保濕”或者“紅血絲修復”等命名,給她的感覺就是産品對紅血絲修復治療有明顯效果。而且,她長期使用的品牌在藥房銷售,促銷員都將藥粧作為其特色,強調其公司擁有專門醫學護膚研究室,促使她購買産品。

 規定解讀:

  化粧品命名不能提療效

  記者了解到,在《化粧品命名規定》的禁用名單中,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位列其中,也就是説化粧品不能提療效。

  化粧品不是藥品,我國的化粧品法規也從未出現“藥粧”的概念。我國把化粧品分為非特殊用途化粧品和特殊用途化粧品兩類。現行的《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明確規定了特殊用途化粧品的類別,即用於育發、染發、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的化粧品。條例還規定,化粧品標簽、小包裝或者説明書上不得著有適應症,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

  現在醫學美容與藥粧非常流行,專家表示,《化粧品命名規定》將對轉變“粧藥模糊”的現象發揮積極作用。為了指導化粧品生産企業規範命名,《化粧品命名指南》既明確了禁用語,還規定了可宣稱用語。例如健美類化粧品名稱可使用健美、塑身等詞語;祛斑類化粧品名稱可使用祛斑、淡斑等詞語。

  牙膏命名也不能涉藥

  根據我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牙膏也被納入化粧品管理。

  昨日,記者在深圳一家大型超市見到,某品牌最新上市的“專效抗敏”牙膏陳列在櫃,吸引著消費者的光顧。根據新規,“抗菌、抑菌、解毒、抗敏、祛疤、生發、減肥、溶脂、瘦身、瘦臉、瘦腿”等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也被禁用,該品牌的牙膏命名顯然不符合規定。

  根據我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實施指南對口腔護理用品功效宣傳的規定》,要宣傳“防齲固齒、抑制牙菌斑、減輕牙齦有關問題、緩和牙齒敏感等”,則必須是在經過有關部門認可的功效驗證和安全性評價的情況下,有充分科學依據才能使用。

 深圳藥監局:

  及時通報化粧品監管信息

  統計顯示,1980年我國化粧品工業生産銷售額為3.5億元;到了2007年,銷售額飆升至1200億元。深圳市藥監局介紹,儘管深圳生産産值不高,但在流通領域銷售量較大,而化粧品的安全問題又備受關注。

  對於目前仍存在的一些有“特效”等字樣的産品,據介紹,該規定發佈前已批准或備案的産品可繼續使用原名稱。而到期需要延續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産品中文名稱進行審核。要求保留原産品中文名稱的,應當在延續時同時提出申請,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後,可使用至下一個有效期結束。據介紹,本規定發佈前已經受理的,按照原規定執行。

  深圳市藥監局表示,該局每年都開展化粧品非法添加專項篩查行動,同時還建立的企業信息監管數據庫,並向社會通報化粧品監管信息,以監管存在的“盲點”和空白地帶,提高監管效率。

責編:季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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