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仲介出面 兩全其美

2010年03月29日 11:24  人民網 我要評論

  稅法條文紛繁複雜,如何才能保證納稅人避免因不懂稅法而造成違法行為,同時又確保國家稅收不致流失。這當中,仲介機構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國的稅法極為複雜,專業人員往往只精通其中的一部分,而一般納稅人則常常被弄得暈頭轉向。因此,做好稅法宣傳工作,既讓納稅人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不至吃虧或觸犯稅法,讓其更好地履行納稅義務,又不使政府的稅收流失,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德國,稅法宣傳工作主要由立法和仲介機構進行,財政局只負責具體的稅收工作。

  其實,新稅法在立法之初就已經得到了充分的宣傳。執政黨在每提出一項新的稅種或修改某個條例時都預先經過黨內稅法專家的仔細推敲和評估,在黨內取得一致意見後才提出。在這之後,反對黨還要雞蛋裏面挑骨頭,經過幾個月甚至幾年的辯論爭吵後,新稅法才能獲得通過。在這個過程中,媒體報道,專家評説,執政黨宣傳,已使納稅人對新稅法的主要內容及其影響有了大致的了解。

  德國的一些出版社和雜誌社也編輯出版有大量的宣傳普及稅法知識的書籍。每年的2、3月份是納稅人申報稅單的時間,也正是這類書籍熱賣的時候。電臺、電視臺會播出各種類似的節目。一般收入不高的人,根據這類手冊便可大致填報稅單了。高收入者或企業,則需要聘請稅務顧問。稅務顧問憑其精通的專業知識,可以幫助顧客利用法律提供的所有優惠條件儘量少交冤枉錢,同時也保證不漏交該交的稅款。

  在政府徵稅、納稅人交稅的過程中,仲介機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政府來説,仲介機構讓納稅人對稅法有了更明確的了解,避免了納稅人因不懂稅法而造成違法行為,使政府獲得了應得的稅收,節省了大量審核、追查的開支。對納稅人來説,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機會,既免交了冤枉錢,又避免了觸犯法律的可能。對仲介機構來説,通過向納稅人提供服務,自身業務得到了發展。然而,更重要的是,仲介機構通過鑽研法律條文找到空子,不僅在短期內有利於納稅人避稅,而且從長期看更有利於立法機關對法律進行修改,堵塞漏洞。(陳秋良)

責編:李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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