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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9日 10:21 金羊網-羊城晚報 我要評論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對一部分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為了使納稅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現行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幫助納稅人用好政策、減輕負擔、度過金融危機,國稅部門對增值稅主要的稅收優惠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
農業類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農業生産者銷售的自産農産品免徵增值稅。
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産業。
農業生産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産的單位和個人。
農産品,是指初級農産品,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具體參見《農業産品徵稅範圍註釋》)。
(二)部分農業生産資料免徵增值稅。
1、農膜。
2、生産銷售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
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復混肥是指企業生産復混肥産品所用的免稅化肥成本佔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於70%。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
(三)自2004年12月1日起,對化肥生産企業生産銷售的鉀肥,由免徵增值稅改為實行先徵後返。
(四)部分飼料産品免徵增值稅。具體包括:
1、單一大宗飼料。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産品或其副産品。
2、混合飼料。指由兩種以上單一大宗飼料、糧食、糧食副産品及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單一大宗飼料、糧食及糧食副産品的參兌比例不低於95%的飼料。
3、配合飼料。指根據不同的飼養對象,飼養對象的不同生長髮育階段的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按飼料配方經工業生産後,形成的能滿足飼養動物全部營養需要(除水分外)的飼料。
4、複合預混料。指能夠按照國家有關飼料産品的標準要求量,全面提供動物飼養相應階段所需微量元素(4種或以上)、維生素(8種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維生素、氨基酸和非營養性添加劑中任何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組分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勻混合物。
5、濃縮飼料。指由蛋白質、複合預混料及礦物質等按一定比例配製的均勻混合物。
(五)自2008年7月1日起,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以下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1、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産的農業産品,視同農業生産者銷售自産農業産品免徵增值稅。
2、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和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
軟體産品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産的軟體産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的軟體進行轉換等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體可按照自行開發生産的軟體産品的有關規定享受即徵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體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工作,單純對進口軟體進行漢字化處理後再銷售的不包括在內。
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銷售給出口企業出口的軟體産品,不適用增值稅即徵即退辦法。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體和機器設備等一併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産的嵌入式軟體,如果能夠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産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第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分別核算嵌入式軟體與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等的銷售額,可以享受軟體産品增值稅優惠政策。凡不能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不予退稅。
三
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銷售下列自産貨物實行免徵增值稅政策:
1、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對污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礦井水)、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廠滲透(濾)液等水源進行回收,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水質標準,並在一定範圍內重復利用的水資源。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準》(SL368—2006)的有關規定。
2、以廢舊輪胎為全部生産原料生産的膠粉。膠粉應當符合GB/T19208—2008規定的性能指標。
3、翻新輪胎。翻新輪胎應當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規定的性能指標,並且翻新輪胎的胎體100%來自廢舊輪胎。
4、生産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産品。
特定建材産品,是指磚(不含燒結普通磚)、砌塊、陶粒、墻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岩)棉。
(二)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三)對銷售下列自産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的政策:
1、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産的高純度二氧化碳産品。高純度二氧化碳産品,應當符合GB10621—2006的有關規定。
2、以垃圾為燃料生産的電力或者熱力。垃圾用量佔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於80%,並且生産排放達到GB13223—2003第1時段標準或者GB18485—2001的有關規定。
所稱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農作物秸桿、樹皮廢渣、污泥、醫療垃圾。
3、以煤炭開採過程中伴生的捨棄物油母頁巖為原料生産的頁巖油。
4、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産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廢舊瀝青混凝土用量佔生産原料的比重不低於30%。
5、採用旋窯法工藝生産並且生産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四)銷售下列自産貨物實現的增值稅實行即徵即退50%的政策:
1、以退役軍用發射藥為原料生産的塗料硝化棉粉。退役軍用發射藥在生産原料中的比重不低於90%。
2、對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産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産的副産品。副産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鈣含量不低於85%)、硫酸(其濃度不低於15%)、硫酸銨(其總氮含量不低於18%)和硫磺。
3、以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為原料生産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鈣、沼氣。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在生産原料中所佔的比重不低於80%。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巖為燃料生産的電力和熱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巖用量佔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於60%。
5、利用風力生産的電力。
6、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産品。具體範圍按《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執行。
(五)對銷售自産的綜合利用生物柴油實行增值稅先徵後退政策。
綜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為原料生産的柴油。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用量佔生産原料的比重不低於70%。
上述所稱廢渣,是指採礦選礦廢渣、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和其他廢渣。
四
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二)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符合一定條件的,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
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廣東省)為每人每年3.5萬元。
五
再生資源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在2010年底以前,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徵後退政策。對符合退稅條件的納稅人2009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7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對其2010年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按50%的比例退回給納稅人。
報廢船舶拆解和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適用上述規定。
六
醫療機構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産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
(二)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其自産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3年免稅期滿後恢復徵稅。
七
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産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産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産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産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産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産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二)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三)對屬於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八
低稅率增值稅稅收優惠
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農産品;
6、音像製品。音像製品,是指正式出版的錄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
7、電子出版物。電子出版物,是指以數字代碼方式,使用計算機應用程序,將圖文聲像等內容信息編輯加工後存儲在具有確定的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上,通過內嵌在計算機、手機、電子閱讀設備、電子顯示設備、數字音/視頻播放設備、電子遊戲機、導航儀以及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設備上讀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達思想、普及知識和積累文化的大眾傳播媒體。
8、二甲醚。二甲醚,是指化學分子式為CH3OCH3,常溫常壓下為具有輕微醚香味,易燃、無毒、無腐蝕性的氣體。
九
其他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避孕藥品和用具;
2、古舊圖書;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3、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4、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5、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6、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然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穗國稅宣
責編:李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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