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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4日 17:53 深度報道 我要評論
記者以普通顧客的身份來到了,小麗她們曾經“實習”過的福州聚點三演藝吧,我們發現,這裡的演藝人員除了演出,還要長時間的陪客人聊天、喝酒。
福建《東南快報》的張學德是最早報道昆明藝校女生陪酒事件的記者,他向我們講述了他暗訪小麗和同學們陪酒時,所看到的情景。
學生們被派往的實習單位是福建泉州中藝演出公司,記者撥打了該公司負責人——朱保紅的4個聯絡電話,試圖去了解這家公司為什麼會安排學生到有陪酒內容的酒吧去實習。
雖然我們沒有找到中藝公司的負責人,但是在媒體最初報道此事時,朱保紅曾主動打電話給《東南快報》的記者張學德。
那麼,事實真的是像演出公司所説的——孩子們是自願去陪酒的嗎?在去福建實習的8個女孩中,年紀最小的16歲,最大的還不到18歲,她們都是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彩雲班”的同學。“彩雲班”是這所學校去年7月開辦的一個“半工半讀”中專班,學生都是來自雲南各地農村的貧困家庭。去年12月,福建泉州中藝演出公司來到學校,希望能夠招收部分學生到福建演出、實習。同時,公司承諾:演出是在正規的場所,學生們還能拿到工資。2007年元旦前,“彩雲班”的8名女生跟隨朱保紅來到達了福建。
然而讓她們沒有想到的是——實習的地方竟然是酒吧,而且還得去陪酒。這些女孩子首先想到了逃跑,但是偶爾聽到的一個消息,讓她們感到不寒而慄。
這就是小麗所説的拿花——客人向演員每送出一個花環的費用是100元,這100元中,小麗她們只能拿到30元,剩餘的70元分別歸演藝公司和酒吧老闆。而演員要想多拿到花,陪客人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小麗告訴記者:在以後的日子裏,她們先後被安排不同的酒吧表演和陪酒。而在春節前,她和另外3名同學又被安排到了一家夜總會,在這裡,小麗她們的實習內容完全變成了陪唱和陪酒。
每天,小麗她們都要面對可以稱為叔叔、伯伯的客人,並與之週旋,而一些客人提出的要求至今讓她們和家長感到震驚、憤怒、後怕。
福州麗宮夜總會也是小麗她們曾經“實習”過的地方,記者以將要接待朋友為名,來到了這裡。在這家夜總會一間昏暗的小房間裏,我們發現了10多個還沒有“上臺”的女孩。而接待員的一番話,也驗證了小麗她們的説法。
從晚上八點上班,到淩晨兩點下班,小麗她們過著黑白顛倒的日子。忍無可忍的孩子們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情況,而得到的回答卻讓她們寒透了心。
萬般無奈下,一向給家長“報喜不報憂”的孩子們,終於説出了實情。2月下旬,這些學生在家長們的幫助下,悄悄逃離了福州,並相繼回到昆明。
這8名女生怎麼會在酒吧、夜總會實習?學生陪酒的事情學校是否知道呢?記者來到了昆明藝術職業學院,想向學校的有關領導了解相關情況。但是學校保安以領導不在家,無法聯絡學校辦公室為由,阻止了記者的採訪。第二天,記者以學生親屬的身份,終於進入了校內。面對我們的突然造訪,學校答應次日安排學校的新聞發言人接受記者的採訪。
第三天,記者如約來到學校,見到了學校的新聞發言人,傳媒係的主任——段吉克。然而,這位新聞發言人怎麼也不肯面對鏡頭,同時,學校的攝像機卻對準了記者。
學校派往福州的人是原學生處處長陳重舫老師,不過,她早在去年的11月就已經辭職離開了學校。而且,她在福州也只停留了三天時間就回到了昆明。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對於“半工半讀”、“以工助學”,國家有明確規定,不僅要求必須有專職老師隨行管理,而且還要制定詳盡的實習計劃。而這些孩子還只是去年7月份入學的新生,將學習不到半年的學生推向社會,還一下子讓學生與公司簽訂了三年的勞務合同,這樣的“實習”,實在讓人費解?
既沒有考察實習場所,也沒有專人陪同管理,更沒有實習計劃,學生們的實習就在無人監管的狀態下開始了。
然而,學生們與中藝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中,明確列出:學生實習期間每月800元工資中,有500元由公司向學校代交學費,第二年又上漲到了700元。這又該做何解釋呢?
合同中,學生們的工資收入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交給學校的學費,而學校則認為沒有利益關係。對於這份前後矛盾的合同,學校的解釋是——是分管實習工作的王志華副院長一個人操作的,學校並不知曉。由於事發後,王志華副院長已經被學校解聘,記者沒能聯絡上她,陳重舫老師道出了合同的來歷。
[同期 電話採訪 原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學生處處長 陳重舫10號26:45]這份合同其實是學校改的 原來他們演藝公司也沒怎麼寫 因為演藝公司也沒必要去為學校承擔交這樣的學費 那樣的學費
在學校採訪期間,記者在亮明身份的後,多次向學校提出採訪學校主要領導的要求,都被以種種理由回絕。而段吉克老師在發現了記者的拍攝後,試圖搶奪磁帶。
接下來,作為學校新聞發言人的段吉克老師更是語出驚人。
學校儘量回避記者的採訪,那麼,作為昆明藝術職業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又是怎樣的態度呢?記者兩次前往雲南省教育廳,提出採訪要求,均被拒絕。
目前,福建警方已經對藝校女生陪酒事情展開了調查。另據記者了解:在去福建實習的8名女生中,只有4名學生回到了學校,其餘的或閒賦在家,無所事事,或跟隨打工的父母,遠走他鄉。大多數學生和家長都婉言回絕了記者的採訪,我們能夠理解,兩個月的實習經歷是她們不願觸及的回憶。而有關部門和責任人也都在回避記者的採訪,在這裡,我們不禁要問:誰來對這些孩子們的過去和未來負責呢?
藝校女生陪酒事件調查
時訊過後,繼續我們今天的新聞故事。實習、陪酒、學校、夜總會,我們很難想象,這四個詞之間會有什麼樣的聯絡?今年年初,雲南省昆明藝術職業學院的8名女生,被學校安排到福建省福州市實習,而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這8名女生實習的內容不僅僅是要跳舞,同時,還要在演藝吧,甚至是夜總會陪客人喝酒。這究竟是怎樣的實習呢?
記者以普通顧客的身份來到了,小麗她們曾經“實習”過的福州聚點三演藝吧,我們發現,這裡的演藝人員除了演出,還要長時間的陪客人聊天、喝酒。
福建《東南快報》的張學德是最早報道昆明藝校女生陪酒事件的記者,他向我們講述了他暗訪小麗和同學們陪酒時,所看到的情景。
學生們被派往的實習單位是福建泉州中藝演出公司,記者撥打了該公司負責人——朱保紅的4個聯絡電話,試圖去了解這家公司為什麼會安排學生到有陪酒內容的酒吧去實習。
雖然我們沒有找到中藝公司的負責人,但是在媒體最初報道此事時,朱保紅曾主動打電話給《東南快報》的記者張學德。
那麼,事實真的是像演出公司所説的——孩子們是自願去陪酒的嗎?在去福建實習的8個女孩中,年紀最小的16歲,最大的還不到18歲,她們都是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彩雲班”的同學。“彩雲班”是這所學校去年7月開辦的一個“半工半讀”中專班,學生都是來自雲南各地農村的貧困家庭。去年12月,福建泉州中藝演出公司來到學校,希望能夠招收部分學生到福建演出、實習。同時,公司承諾:演出是在正規的場所,學生們還能拿到工資。2007年元旦前,“彩雲班”的8名女生跟隨朱保紅來到達了福建。
然而讓她們沒有想到的是——實習的地方竟然是酒吧,而且還得去陪酒。這些女孩子首先想到了逃跑,但是偶爾聽到的一個消息,讓她們感到不寒而慄。
這就是小麗所説的拿花——客人向演員每送出一個花環的費用是100元,這100元中,小麗她們只能拿到30元,剩餘的70元分別歸演藝公司和酒吧老闆。而演員要想多拿到花,陪客人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小麗告訴記者:在以後的日子裏,她們先後被安排不同的酒吧表演和陪酒。而在春節前,她和另外3名同學又被安排到了一家夜總會,在這裡,小麗她們的實習內容完全變成了陪唱和陪酒。
每天,小麗她們都要面對可以稱為叔叔、伯伯的客人,並與之週旋,而一些客人提出的要求至今讓她們和家長感到震驚、憤怒、後怕。
福州麗宮夜總會也是小麗她們曾經“實習”過的地方,記者以將要接待朋友為名,來到了這裡。在這家夜總會一間昏暗的小房間裏,我們發現了10多個還沒有“上臺”的女孩。而接待員的一番話,也驗證了小麗她們的説法。
從晚上八點上班,到淩晨兩點下班,小麗她們過著黑白顛倒的日子。忍無可忍的孩子們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情況,而得到的回答卻讓她們寒透了心。
萬般無奈下,一向給家長“報喜不報憂”的孩子們,終於説出了實情。2月下旬,這些學生在家長們的幫助下,悄悄逃離了福州,並相繼回到昆明。
這8名女生怎麼會在酒吧、夜總會實習?學生陪酒的事情學校是否知道呢?記者來到了昆明藝術職業學院,想向學校的有關領導了解相關情況。但是學校保安以領導不在家,無法聯絡學校辦公室為由,阻止了記者的採訪。第二天,記者以學生親屬的身份,終於進入了校內。面對我們的突然造訪,學校答應次日安排學校的新聞發言人接受記者的採訪。
第三天,記者如約來到學校,見到了學校的新聞發言人,傳媒係的主任——段吉克。然而,這位新聞發言人怎麼也不肯面對鏡頭,同時,學校的攝像機卻對準了記者。
學校派往福州的人是原學生處處長陳重舫老師,不過,她早在去年的11月就已經辭職離開了學校。而且,她在福州也只停留了三天時間就回到了昆明。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對於“半工半讀”、“以工助學”,國家有明確規定,不僅要求必須有專職老師隨行管理,而且還要制定詳盡的實習計劃。而這些孩子還只是去年7月份入學的新生,將學習不到半年的學生推向社會,還一下子讓學生與公司簽訂了三年的勞務合同,這樣的“實習”,實在讓人費解?
既沒有考察實習場所,也沒有專人陪同管理,更沒有實習計劃,學生們的實習就在無人監管的狀態下開始了。
然而,學生們與中藝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中,明確列出:學生實習期間每月800元工資中,有500元由公司向學校代交學費,第二年又上漲到了700元。這又該做何解釋呢?
合同中,學生們的工資收入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交給學校的學費,而學校則認為沒有利益關係。對於這份前後矛盾的合同,學校的解釋是——是分管實習工作的王志華副院長一個人操作的,學校並不知曉。由於事發後,王志華副院長已經被學校解聘,記者沒能聯絡上她,陳重舫老師道出了合同的來歷。
[同期 電話採訪 原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學生處處長 陳重舫10號26:45]這份合同其實是學校改的 原來他們演藝公司也沒怎麼寫 因為演藝公司也沒必要去為學校承擔交這樣的學費 那樣的學費
在學校採訪期間,記者在亮明身份的後,多次向學校提出採訪學校主要領導的要求,都被以種種理由回絕。而段吉克老師在發現了記者的拍攝後,試圖搶奪磁帶。
接下來,作為學校新聞發言人的段吉克老師更是語出驚人。
學校儘量回避記者的採訪,那麼,作為昆明藝術職業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又是怎樣的態度呢?記者兩次前往雲南省教育廳,提出採訪要求,均被拒絕。
目前,福建警方已經對藝校女生陪酒事情展開了調查。另據記者了解:在去福建實習的8名女生中,只有4名學生回到了學校,其餘的或閒賦在家,無所事事,或跟隨打工的父母,遠走他鄉。大多數學生和家長都婉言回絕了記者的採訪,我們能夠理解,兩個月的實習經歷是她們不願觸及的回憶。而有關部門和責任人也都在回避記者的採訪,在這裡,我們不禁要問:誰來對這些孩子們的過去和未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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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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