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期待純粹

2010年02月26日 10:36  專家觀點 我要評論

  

河南南陽“風帆金色世家”小區的420戶業主,在交齊了各種費用3年之後仍然沒有拿到房産證。這時業主們才驚訝地發現,自己以商品房的價格買來的是經濟適用房。開發商是如何把經濟適用房搖身一變,成為了商品房?怪象頻出、頗受質疑的經濟適用房到底應該何去何從?央視經濟頻道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財經評論員霍德明、張鴻共同評論。
 
經濟適用房按商品房出售,南陽爆出怪事,420名業主誰欺騙了他們,經濟適用房裏為何又出腐敗事件?    

保障性住房:期待純粹
張鴻:當權部門利用赤裸裸的權力進行偷梁換柱 
(《今日觀察》  評論員)
這是一個赤裸裸的權力自肥,就是自己往自己口袋裏裝錢。用36計來説,首先他用了一招叫偷梁換柱,這個小區原來叫車南小區,2000年批的時候是經濟適用房的一個計劃。2004年出來一個文件説,這個小區已經不適合建經濟適用房。第一是因為土地的問題,是轉讓的。第二是因為這個小區的戶型蓋的太大,不是經濟適用房的戶型。還有一招,他們用了瞞天過海。這個統建公司在當地是一個公眾信用很好的一個公司,它不光是有公司,還是一個政府部門,叫南陽市住宅統建綜合開發辦。這個開發辦公室就是管南陽的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屬於當地的房産管理局。他既管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審批,又開辦一個公司來蓋經濟適用房,然後掙的錢都歸我。所以他沒有什麼交易,就是把錢都裝到自己的口袋裏。所以如果還用36計來判斷的話,這是一個乘火打劫,打的是公共利益的劫。
  
霍德明:開發商共謀、分贓、漂白
(《今日觀察》  評論員)

這個案子是偷梁換柱,偷天換日,或者是説欺上瞞下。他對上是欺,對他的業主也是欺。這裡面有三份合同,歸納起來是共謀、分贓,最後是漂白。第一份合同是2001年7月份銀龍公司以及統建辦簽的,基本上把他們的權利與義務分清楚了。銀龍公司負責出錢、出地和蓋房子,而統建公司負責去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指標。第二份合同是在2003年12月底簽的,這個合同包括將來房子賣掉以後,銀龍公司要還給統建辦購地的3380萬。再付清其他費用,如果有利潤的話,銀龍公司要分40%,統建公司分20%,另外還有一個自然人分了40%。第三份合同就是2007年的時候簽的,而這份合同就是讓統建公司和銀龍公司分手,在分手以後,所有的責任、義務都歸銀龍公司來管。所以這就是讓統建公司以及統建辦能夠完全抽身漂白的一個最重要的合同。
   
王小丫:經適房離初衷越來越遠
(《今日觀察》  主持人)
今天的這個經濟適用房到底變成什麼樣了,引用《中青報》的一句話,“今天經濟適用房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腐敗之下權貴自肥的盛宴”。那麼我們知道經濟適用房最開始的一個初衷是保障惠民,但是我們現在也確確實實看到的一個現實就是,離這個初衷保障和惠民越走越遠。

張鴻:雙軌制導致經適房遠離了保障
(《今日觀察》  評論員)

因為最初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採用的是雙軌制,政府試圖以最小的投入,能夠建立一個有公共保障性質的住房。政府只投入一塊土地,然後由開發商來建設。政府是希望這個保障越來越大,利益越來越小。就是開發商的利益越來越小,所以規定了一個3%的限額,就是開發商的利潤率只能達到3%。但是開發商是一個企業,就一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要是讓開發商來承擔社會責任很難,所以政府沒有辦法來保障這一點。還有一個利潤是政府沒有辦法控制的,就是買房者的收益。因為房子有兩種屬性,一個是買房者要住房的屬性,還有一個是投資的屬性。這個投資的屬性就是它未來可能升值,就産生了一個特別大的一個利益的驅動。所以它天然地産生了一個尋租的空間,就是這樣一個雙軌制,導致了它離我們最初設計的那個保障越來越遠。
   
霍德明:經濟適用房已喪失了“保障、惠民”
(《今日觀察》  評論員)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了保障與惠民,不過現在我要問,保誰的障,惠哪一種民?北京經濟適用房現在大概就是5千塊錢一個平米了,購買的人可能就不是當初講惠民那個低收入階層的人,因為低收入階層要買5000塊錢的經濟適用房是很困難。保障什麼呢?保障是現在已經買到經濟適用房,而且過了五年的這些人。當初他買的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肯定是非常低,就是這種房子作為一種資産,如果能轉讓的話其實是在保障他們的利益,所以這就背離了政府當初立意的初衷。而且現在經濟適用房流通的這一個階層,不見得是中低收入的這些老百姓了,有些有高收入的老百姓一樣可以去買,畢竟它是一個資産是可以去投資,有利可圖的。所以可以説演變到今天,這12年的經驗是保障與惠民這兩個初衷都已經被違背了。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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