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如果食品出了問題消費者只能向生産經營部門追究責任,今後可能食品廣告代言人也要承擔責任,因為正在審議的新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了一條規定: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在廣告中向 推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與食品生産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這條新規定究竟意味著什麼?釋放了怎樣的信息?將為 食品廣告代言人帶來哪些約束和影響? CCTV2《今日觀察》主持人王小丫和評論員霍德明、張鴻共同評論。
食品安全法草案:名人張嘴 法律把門
食品安全法四稿審議,新法律,新條規,引發新爭議,名人廣告代言,該不該負責任?該負怎樣的責任?新條規的背後,究竟透析出哪些新信息 。
霍德明:名人不應為代言食品負“連帶責任”
(《今日觀察》評論員)
過去一兩年中食品出現了很多問題,所以公眾情緒化的反映是可以理解的。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裏規定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個人如果在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不合格的食品必須負連帶責任。但是這樣的處罰規定過重,跟所謂的相應責任不太一樣。相應責任是按照權責比例來分擔的,而連帶責任是代言人為廣告代言,消費者如果對廠商提起訴訟的話同時也可以對該代言人起訴。這種責任基本上跟廠商的責任一樣。
就我個人認為,名人代言為所代言的廣告負擔的責任基本上不用上升到這種程度,個人在廣告中間向推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實應該和食品生産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這個代言人推薦的食品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就應該沒有問題了,推薦的人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問題在於,如果他知道所代言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和食品生産者、經營者就算是同謀。如果他認為所代言的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定才作代言的話,如果對他問責的話就很不公平。當然針對食品廣告,代言人應該有一個規範來解決廣告代言人産生的問題 。
張鴻:要明確細化這個政策的各項細則
(《今日觀察》評論員)
這次新草案增加了新的內容,首先,國務院要設立一個食品安全的委員會,避免了過去曾經出現機構和機構之間監管的隔離 來統一協調、監管整個食品的安全,其次,新草案把保健品納入到食品範圍,保健食品一直遊走在食品和藥品之間,現在納入到食品監管當中,可能會有更嚴的監管。還有民事賠償優先,一旦出事,企業要罰款,除了行政罰款,還有民事賠償,陪消費者錢,如果他錢不夠怎麼辦,明確規定企業要先賠消費者,即民事賠償責任,然後剩下的錢陪行政處罰。這保證一旦出事以後我們消費者有相應的保障,如果這個方案出臺,希望能夠讓我們安心放心地吃上安全的食品。
廣告法過去對廣告代言沒有明確的懲罰措施,這次把廣告代言人作為一個責任人來加入,當代言人拿到廣告合時一定會讓對方提供相應的産品。比如説因為“三鹿事件”廣受爭議的鄧婕,其實 08年9月所有證據都表明“三鹿奶粉”是合格産品,鄧婕當然會認為這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所以替其作代言。那鄧婕是不是承擔責任?我認為只要她在當時代言的時候,相關的部門出具合格食品證據,鄧婕就是無責的。還有一些奶粉的廣告是小寶寶做的,小寶寶在那兒爬,他要不要承擔責任?如果這個奶粉有“三聚氰氨”,這個小寶寶是不是承擔責任?所以這個也需要明確,所有相關環節分得越細越好,必須把所有的概念都明確。
食品安全法再次提交審議,食品怎樣安全,責任成為關注的主體,多部門如何擔負起責任,百姓又怎樣放心地聽到食品的安全信息。
霍德明:食品安全法應規範每一個責任人
(《今日觀察》評論員)
國外對明星可能不是那麼迷信,這次草案比原來規定得更清楚,原來只有生産商、銷售商才要負責任,這次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經把 廣告代言人的責任也做出規定。食品安全監督部門以及國家食品檢驗職責的一些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都包括進來。所以規範更細化,一旦這個法案通過以後,就算所有這些人都已經規範好了,消費者就可以對每一個人可以做連帶責任的追訴,這和以前的比較起來更明確,而且對消費者的保障也是更落實。
張鴻:要建立完善的賠償責任鏈條
(《今日觀察》評論員)
現在食品安全分段管理,有説五龍治水,有農業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等五龍,如果要進出口,還要加上商務部、海關等等,可謂是11龍治水。比如一個豬有9個部門管,如果製成火腿腸的話幾個部門管是10個部門管, 曾經有一個“私宰場”給牛注水,最後發現每個環節當中沒有一個環節是管這個的。“三聚氰氨”事件出來以後,也會發現監管過程中段和段之間並沒有嚴格的覆蓋。所以要負責任,每個環節都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我們這個法條讓代言人承擔了責任,比如説“三鹿奶粉”出了事讓鄧婕出來承擔責任,鄧婕怎麼承擔?如果她給患者賠償,那她同時應該找商家,因為她和企業簽了合同。而且鄧婕相信質檢總局、衛生部門出具的文件都是合格的,她也應該起訴質檢總局和衛生部門尋求賠償,這樣才算是完善的賠償的責任的鏈條。不能説到代言人這一環節就停止,所以所有的環節該承擔的責任都應該承擔。
馬力:各職能部門要分兵把守,才能保證食品安全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今日觀察》特約評論員)
現在國務院三定方案和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核心內容就在於要讓各部門的職能不交叉、質檢部門主管的是生産、加工環節,對於流通環節它不管;流通環節是工商部門管轄;初級産品是農業部管轄;餐飲行業是衛生部管轄。 從田地到餐桌的全過程,一定要不同的部門要分兵把守,然後才有可能保證它最終到了餐桌是安全的。
霍德明:問責要細化到政府監督部門
(《今日觀察》評論員)
這次食品安全法草案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問責的細化了。儘管我不同意食品代言人在裏面負的代言責任,廣告代言人其實是整個食品安全法裏面的一小部分。如果把整個食品安全法全部相關機構、團體都放進來,尤其是這裡面還牽扯到食品安全監督、監管部門,消費者可以對他們問責,很可能將來像“三鹿奶粉”這種事情消費者可能提出“國家賠償”。總體而言,問責細化要強調的不是食品代言人或者廣告代言人這一小塊,政府監督部門也應該有責任。
張鴻:應加大對監管部門的連帶責任
(《今日觀察》評論員)
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管它幾龍治水,當你治這段水,這一段出了問題,都要承擔連帶責任,所以説我建議可以加大監管部門的連帶責任。就是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在這次草案當中都有了非常明確的一些責任,但應該加大他們的賠償責任或者是行政責任。
(《今日觀察》欄目播出時間:週一至週五21:55—22:25;重播23:50-24:20;次日中午13:00)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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