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末以來,“消費券”發放一直成為各地民眾熱議的話題。繼成都和杭州等地發放“消費券”之後,深圳市政府提交了一分份建議將計劃發放“消費券”,建議同時還説,深圳市可能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發放20億元“消費券”,那麼這種“消費券”是不是真的能拉動內需?刺激消費,該不發不該發?應該怎麼發?CCTV -2《今日觀察》主持人王小丫與評論員霍德明、張鴻共同評論。
深圳發消費券是否“對症下藥”
拉動內需,深圳傳出消費券辦法,專稱消費券發還是不發,究竟是一道怎樣的考題?
霍德明:深圳消費券發還是不發?
(《今日觀察》評論員)
深圳市計劃發放20億的“消費券”,900萬市民人均200余元。按照深圳的發展水平,人均200余元的“消費券”實際上起到的作用很有限。如果像社會福利方面能多發一點,産生的經濟效果可能會不一樣。當然深圳現在具體的發放比例還沒有決定,如果比較傾向於“普惠”——向全民發放,可能像杭州的形式;如果是“特惠”——向低收入、困難群眾發放,可能就是類似成都的發放形式。
深圳市市長許市長對消費券採取不置可否的態度。深圳是沿海發展比較早的城市,基本上以工業、服務業發展為主,從去年金融危機開始,深圳外資及港澳臺投資産業産出滑落非常快,原來産出10點幾,現在8%點幾,在工業上,稅金數字上減少60%左右,而對於深圳這麼以外銷為導向的這麼一個城市,如果説是用發消費券的形式來救城市的經濟發展的話,可能有一點,牛頭不對馬嘴,所以我覺得可能也是許市長對於消費券這件事情不置可否,他也是在進一步思想到底怎麼解決深圳的問題。
張鴻:發放消費券應兼顧公平
(《今日觀察》評論員)
媒體普遍關注兩點:發放方式、發放人群。發放方式,一種是特惠消費券,(和成都有點像),針對低保、退休人員、傷殘人員,起到救濟的作用,可以全額使用,拿一百錢券消費一百塊錢可以,另外帶有刺激內需、刺激消費功能,叫普通消費券,必須得和現金捆綁起來使用,買兩百元,一百元掏現金。
深圳它是中國特別特殊的城市,是一個移民城市,外來人口占大多數,只有少數的200多萬本地人口,如果嚴格按戶籍只有200多萬人領到,這次社科院説900萬人,有深圳居住證都可以領消費券。
從發放方式和發放人群來看,深圳方案刺激需求同時,更多想兼顧一下公平。對於普通民眾來説,絕大多數來希望發,對市政府考慮發放時機的問題。
張鴻:發放消費券的初衷主要是“未雨綢繆”
(《今日觀察》評論員)
深圳社科院提出這個方案,相關人士接受採訪表示設計這個方案,其實“未雨綢繆”,市政府把這個方案擬定交給他們,所以他們把這個方案拿出來,是為未來某個時候市政府做決斷將可能採用的方案。但是是不是採用,還是由市政府決定。一些經濟學者他們分析深圳經濟形勢,覺得沒有到發消費券的時機。 1月份CPI,全國1%,深圳是2.6%,單純從消費這個角度,因為深圳平均人均收入比較高,消費能力比較強,單純從消費這個角度,深圳消費的萎縮沒有那麼明顯。所以一些經濟學家説,可能未來,比如未來5、6月份,可能3、4季度深圳季度,面臨嚴峻的形式時或許會採取這樣的方案。很多消費券畢竟對經濟刺激有推動作用。
消費券是福利還是救市工具
這若干億的消費券是拉動經濟的新辦法嗎?當下的問題是要對陣下藥,還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服務?
霍德明:消費券並不一定提升消費
(《今日觀察》評論員)
關於消費券經濟效果很多人會有不同看法。一個社會救濟方面的事情,當然越窮的人消費券花掉的比例大。一般中産階級,比如杭州這次,就算把消費券全部花掉,也不代表對整個社會經濟的特別的提升。怎麼講呢?很多時候我今天要去花這個錢,代表一個禮拜,兩個禮拜,我將都不用再花錢了。因為我在4月份買的東西,2月份正好用消費券提前買了,所以這個消費券有沒有提升內需的效果。99年日本全國發消費券的效果,大概也只有30%消費券真的花掉,70%消費券儲蓄起來。這種情況在我們台灣地區也出現,大家知道今年台灣過年的時候發的消費券每個人3600萬台幣,我這回探親用家裏消費券買了腳上的鞋,2900塊錢,因為我鞋子一年買一雙,不是3月份,4月份買,就是過年的時候買。現在正好發放消費券,那我現在就把它花掉,把以後買鞋的錢存起來。所以,一般經濟學家對消費券“提振內需”持保留態度。
張鴻:消費券不是拉動內需的退燒藥
(《今日觀察》評論員)
從成都和杭州已經發放的兩個城市的例子來看,看起碼地方公佈的數據還是有一些樂觀的成份在裏面,比如成都它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上個月底就到期,所以它基本上100%轉化成真實的消費。最重要的是成都低保人群有100%的轉化率,這是因為收入越低對新增的錢用於消費的數量越多。
有統計説,説中國5%經濟最窮的人,如果給他一百塊錢,他可能90塊錢用於消費;對高收入來説,可能很少用於消費。低保特惠,起到作用特別大的。如果談到能夠刺激內需,杭州有一個統計, 現在已經回收一半。春節期間,一月份對當地經濟還是有作用的,比如發放消費券對商場作用3.59倍,對電影作用為5.42倍。但我們可能不能那麼樂觀,比如本來我想買洗衣機,剛好有消費券我就買了。但中間有多少是替代現金的作用,沒有辦法嚴格統計出來。只是敢肯定對杭州本地的一些家電企業有促進作用。
很多經濟學家説消費券對經濟拉動,沒有成熟效應,不像投資,投資一下相關行業就將帶動一些經濟增長。
日本轉為儲蓄的重要原因,因為有龐大的中産階級,他不需要生活的必需品,他們只是對未來經濟不確定性,所以覺得還是現金為王,不願意即時消費。
消費券:特困群體應全國發放
海聞:各個城市應量力而行 認真考慮是否要發消費券
(北京大學副校長北大匯豐商學院院長)
很多人説這個事情很重要,非要發消費券。其實現在未必靠發消費券就能拉動經濟。我覺得只是其中措施之一。哪些城市搞了就搞了,並不需要説全國都來搞這件事情,而且搞多少,我覺得都要量力而行。還有一個,主要是針對貧困人口,發放消費券同時能起到兩個目的,一個是補助貧困,一個就是能夠促進企業的銷售。
林祖嘉:消費券考慮如何切實地發放給每家每戶
(台灣政治大學經濟係教授)
日本發消費券是配合著買東西,就等於是在消費上進行補貼,因為大家所得沒有,大家不願意買東西。所以最後消費券實際帶動經濟效果,並不是那麼好。
台灣的消費券我們的感覺是,應該會比日本的效果來得要好。最主要是我們整體的經濟環境,並沒有萎縮得那麼慘。而且我們最重要是,消費很普遍性,所有東西都可以用。我想中國(大陸)發放消費券,一個最大的問題是,怎麼樣把這個消費券確實地發放到(每)家(每)戶的手裏面。這個問題比較大。這個錢落越是落在基層民眾的手裏,可以創造的消費效果就越大。
王吉緋:獎勵式消費或許更合算
(北京市流通經濟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我個人比較贊成的是,是獎勵式的消費券,所謂獎勵式消費券,就是説由政府財政補貼一點,比如説5%,由商業企業折讓一些,10%,那麼普通的老百姓可以用這個工資收入,或者是其他的個人的資産現金去購買消費券。如果是可以購買消費券的話,等於用85塊錢買到了100塊錢的購買力,這樣是很合算的。
霍德明:不要混淆消費券和消費內需
(《今日觀察》評論員)
消費券應該是屬於公共財政裏面福利措施討論的重點,而不是公共財政裏面刺激內需的方面。尤其是現在講到消費內需,這個千萬不能跟消費券混在一起。
所以如果發消費券,去考慮全國的農民工的福利方面的可以討論,我甚至鼓勵應該多發一點。但是如果每一地方都拿發消費券,作為消費提振內需的説辭,我不同意。因為經濟理論告訴我們,提振消費最主要的要把醫療,教育,最後的社會退休養老等要做好,才能夠把長遠消費提升起來。我們消費佔GDP只有36%,37%左右,跟歐美國家70%相比比起來,還是差太多。我國 80年剛剛改革開放,消費只佔6%,從過去30年中間,國家越來越福,老百姓越來越不敢消費,因為大部分把錢放在銀行裏面,而我國老百姓有這麼多儲蓄,相對來講消費太少,而用消費券解決這個問題,那肯定“藥不對症”。
張鴻:城市和農村的困難群眾應統一發放消費券
(《今日觀察》評論員)
很多人沒有注意到消費券另外一層含義,就是我國在稅改以後財富的分配存在一些問題。民間沒有錢,所以才沒有錢去消費,而消費券是第一次真正地讓財政收入換匯於民這樣一個措施,它體現了財政收入的惠民性。現在如果説地方發消費券的話,肯定是財政有盈餘了。這就説明這樣的發達一些的城市會更有機會發放,而那些邊遠山區,窮的地方,財政沒有錢,怎麼辦?所以我建議對於特困群眾,無論城裏農村全國要實行一盤棋,統一發放消費券。當然醫療教育等等民生的工程,才是最終的消費券,所以這些工程是長遠的撬動消費的最主要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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