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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6日 10:20 節目文稿集 我要評論
闖紅燈,可能罰款1000,深圳新《交規處罰條例》對外徵求意見,“嚴管重罰”到底能不能見效?《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陳偉鴻):這裡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觀察》,歡迎各位的收看。今天我們要來關注的是深圳市正在擬定的一項對交通違法進行重罰的新規定。根據深圳市這份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規定,闖紅燈,罰款最低一千元,最高一萬元,而其他的一些嚴重的違法行為,罰款最高可以達到五萬元。這麼高的罰金,也創下了國內治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錄,同時它也引來了眾多質疑的聲音?深圳的重罰規定是否合理?重罰交通違法,目的到底是治理交通呢,還是罰款收費?重金處罰,能不能帶來交通治理的高效呢?今天我們將就此來展開評論。
我們的兩位評論員是何帆和劉戈,各位也可以登陸央視網、新浪網、搜狐網和騰訊今日話題發表您的觀點,稍候的節目當中我們會給予關注,首先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深圳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這項新的規定。
未來在深圳闖紅燈要罰多少?可能是1000元!
深圳市人大日前公佈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大幅度提高交通違法罰款的標準。深圳新《交規處罰條例》提出了多項惹來爭議的“高價罰款”措施包括:闖紅燈、高速路逆行等10種罰款額度為1000元的違規行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萬元罰款等等;另外,隨著違規次數的增加,罰款額度也將逐步攀升:4次以上2000元,8次以上5000元;10次以上1萬元。這意味著,對在一年內同一違法行為的處罰最高可以高達10萬元,多種交通違法行為開出全國最高罰款!
10月23日,深圳市人大專題召開“新交通處罰條例徵求意見”座談會,20名人大代表、市民代表、運輸企業代表、律師代表以及專家代表等現場“拍磚”,交流意見。
座談會代表1:如果是因為交通設施或者是交通的輔助手段,或者是交通管理的力度,和工作的方法不到位,造成了違法,大概這麼大的罰款力度,是否對當事人造成不公平。
座談會代表2:或者通過這種懲治,達到一定的預防作用,我想也就是安全處罰條例的最核心的宗旨。
在處罰加碼的同時,《草案》對初犯者也手下留情,規定一年內,首次被監控到違法行為,或首次被交警現場查處的,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免予罰款處罰,給予警告。
深圳市人大表示,此次收集、整理和吸納的各方意見將作為立法參考,有關處罰額度和具體形式將可能面臨修改,修改稿將於11月底再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闖紅燈罰一千,這樣的罰款到底是輕是重?是否罰的有理?人們在爭議中尋找答案。
治理交通:重罰=高效?
主持人:深圳的這項用罰款的方式來治理交通違法行為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這當中爭議最熱的就是罰款多少這個問題,你看關於闖紅燈或者是冒用車牌等等,從一千到五萬,這個罰款的額度是不同的,在你們看來,這個罰款到底重還是不重?
劉戈:看和誰比,和它自己以前的那個罰款的額度比,現在增加了一倍,我們以闖紅燈為例,原來是500,現在變成1000,那麼和全國其他地方比,現在我們基本上執行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上限,闖紅燈200,北京、上海各地都是執行200,1000,這是它是它的5倍,那麼我們再和國外比,那麼我們查了一下,在美國,比如説它各個城市是不一樣的,在洛杉磯可能要貴一些,有200多、300多美元,紐約可能就是50到100美元,那麼按照和當地的這樣的一種收入相比的話,那麼深圳這個我覺得已經是世界領先了。
主持人:我看到有的網友很有趣,他用了這個“罰網恢恢”這個詞,當然他把這個原來法律的“法”,改成了罰款的“罰”,在這個“罰網恢恢”當中,各項交通的違規都可以在這當中找到對應的這個罰款的數額,那他們也是對此爭論不休,太高的有,太低的也有,你覺得呢?
何帆:我覺得這樣的處罰也不算太高,因為深圳這個地方比較特殊,它有這個地方的立法權,它跟全國是不一樣,全國當年的時候,這個闖紅燈罰5塊錢的時候,它已經罰到200塊錢到500塊錢。
主持人:對,他們比較先行。
何帆:對,那麼現在的時候,全國是,如果你要闖紅燈的話,大概罰200到500塊錢,那麼他這邊開始已經罰到1000塊錢,甚至更高了。
主持人:對。
何帆:而且我覺得這可能還不算高,因為什麼呢,剛剛劉戈也跟國外比了,那麼我們跟國外比,我們看到國外,除了這個比如説你這個交通事故之後要給你罰款,他還有別的處罰呢,比如説可以吊銷你的駕駛執照,然後可以送你去學習,甚至可以把你拘留,你比如在日本,如果你是酒後駕駛的話,可以處以2年以下的勞役,而且要吊銷你的駕駛執照,如果在美國你是醉酒駕車,然後撞人的話,他可以控告你是二級謀殺。所以我建議我們深圳,也可以多管齊下,再把這個砝碼再加重一點。
主持人:你們倆人的觀點不是特別的一致,我們也來看看網友會有什麼樣的一些觀點。
首先我們來看到的這位網友署名叫“妞妞”,她説“對於交通安全法規,我並不反對實行‘嚴管重罰’這樣一個制度,因為交通安全不僅關乎司機的生命安全,也事關其他司機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不得馬虎,該下重手的時候,就要下重手,可以對交通違規行為起到積極有效的‘嚇阻’的作用。寧願法律嚴一點,使‘馬路殺手’少一些,交通通行能夠舒暢一些。”
再來看看下一位網友的觀點,“闖紅燈就是拿人的生命開玩笑,什麼無意間所為,無心之失,其實就是對交通法規意識淡薄和無視,為了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和交通法規的尊嚴,強烈支持重罰!”
再來看一位叫做“打醬油的寂寞”,這位網友説“處罰的是對的,這樣才能維護社會的安全,但一次違規罰金偏高,應有個機制,一天內或者12小時內,第一次違反,就先記錄,再次違反直接處罰。”他們也説得比較細,我想對於深圳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這個新規來説,我們也希望這些有價值的,值得關注的網友的觀點能夠被採納,能夠在未來制定新規的過程當中被關注。那我想,在媒體上,對於這樣一項新規的爭論或者説關注,同樣也是進入到了一個白熱化的階段,我們一塊兒來梳理一下。
目前,深圳機動車保有量已猛增到138萬輛,管理人口也增加到近1500萬人,僅去年一年,交通事故就造成719人死亡,近3000人受傷。與嚴峻的交通形勢形成對比的是,不少市民交通安全意識的淡漠。
去年,僅電子監控設備監測到的交通違法就有幾百萬起,平均每月達數十萬起之多。
針對深圳“嚴管重罰”的徵求意見稿,媒體也在熱評。
人民網引用專家的觀點説,闖一次紅燈一次罰一千,幾次以後罰五千,幾次以後罰一萬,這樣的罰法顯然與闖紅燈違規行為來講處罰是過高了。
高額的處罰是否能有效的治理交通,新華網援引專家的觀點,交通安全是個系統工程,重罰增加了駕駛員的違法成本,可能會讓他們在等待紅燈時更加耐心。但這只是交通安全系統工程的一個環節,道路系統必須完備,指示標誌必須清晰,駕駛員必須有良好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這些不是靠高額罰款能替代的。
《北京青年報》指出,執法過於依賴罰款,帶來的後果是不僅容易滋生腐敗,放大了權錢交易的空間,更重要的是強化了一些人心目中的“交罰款就可以違法”、“有錢可以擺平一切”的荒謬觀念。
《廣州日報》文章援引深圳人大內務司法工委委員黎軍的話説,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明確授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遵循憲法和法律基本原則,制定在特區實施的法規。此部深圳新《交通處罰條例》沒有違反上位法,也沒有超出深圳特區立法權限,是深圳立法的特色體現。
主持人:除了媒體發表的這些觀點之外,其實我也有一個關注,也有一個觀點想要表達,因為我注意到在深圳的這個新規裏有這樣的一條規定,就是違法司機按時主動繳納罰款的,可以打5折。我覺得這個規定出來,就是需要商榷一下的了,你到底這個重罰的目的是什麼?你是為了罰款呢,還是為了治理交通?如果是治理交通的話,怎麼可能還會有打5折這麼一説呢?
劉戈:因為他這樣,他自己解釋,這是就是因為開始的時候有人初犯,或者是比如説犯了以後,他對這個事,他非常積極的去處理,那麼他可以獲得一些,所謂的你説的打折,那麼這樣的話,也就是説他把這個叫做人性化的執法。但是我們其實不會真的去懷疑他這個目的是什麼?是吧,當然他是為了安全的問題,當然也是為了效率的問題,但是我們更擔心的是,你現在的這種手段和你最後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不是一致,所以深圳就有4位律師他們向有關部門寫了公開信,他們認為一個是深圳這樣的一個做法是不是合法,另外也提出了就是説你這個罰款的理由,你的道理是從哪兒來的,這是一方面的問題;另外一方面呢,我其實更關心的是在執法過程當中,你是不是對你的這樣的一個系統有一個很好的準備,是吧,我們會擔心,你會不會造成這個警察最後,以罰代管,那麼他們警察都積極地去罰款去了,而不去疏導交通。
主持人:我剛剛看到這個網友傳來的這幅漫畫,跟你描述的情境有點像。
劉戈:對。
主持人:這是我們擔心的一個情境。
劉戈:對。
主持人:你看這個過路的司機,看到沿路的這些警察,他們手裏都是拿一個大棒,但是大棒上寫的都是因為比如説醉駕罰款一萬,或者因為闖紅燈罰款一千等等。
劉戈:對。
主持人:所以他發出的這個困惑就是,我開的到底是車,是提款機,你到底是要治理交通,還是為了罰款?
何帆:大家擔心以罰代管其實還是擔心這個錢收上來之後,是不是就進到警察的腰包裏頭去了,但是我們知道深圳實際上它,你比如説像去年,它一年當地的這個財政收入是800多個億,那靠這點這個交通的罰款連它的零頭都不到,那如果是説,他罰款是為了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那我就無語了。還有一種反對的意見就是説,你現在這個處罰的標準太重了,那這個重,我們要看,為什麼它會顯得重?是因為我們現在很多對這個交通的立法現在太輕,因為我們現在很多交通立法,還是十幾年前二十多年前的,那個時候車也很少,交通事故也很少,但我們現在突然之間在過去十幾年有這麼多的車,而且很多人現在還沒有形成很好的習慣,開起來汽車跟騎自行車一樣,所以我們現在在全世界我們的這個交通事故的死亡率都是最高的,所以之所以深圳的這個處罰顯得很高,是因為我們原來的立法變得很輕,而且我也不同意是説,跟別的地區去比,比如説像北京,那罰的比較少,那我們是不是就能夠懷疑這個深圳罰的太多,因為你這個不是説你到菜市場去買白菜,你看哪個最便宜,然後你就選哪家,而我們現在在權衡的一邊是這些在交通事故中,可能隕落的生命。
主持人:對。
何帆:你想想去年的孫偉銘事件,你想想今年5月份的時候,胡斌撞車的案件,然後不到三個月,馬上另外一個少女又被撞死了。
主持人:是。
何帆:所以天平的一邊是生命,天平的另外一邊是罰金,你掂量掂量,哪個更沉?
主持人:其實我想你描述的這個現狀,也的確讓治理交通成為了現在城市當中的一塊心病,因為越來越多的汽車出現在馬路上,越來越頻發的一些交通事故,讓人不斷地由心痛到悲憤到憤恨等等,這樣的情緒不斷地在疊加當中,但是我們用重金來處罰,到底是不是靈丹妙藥?這可能還需要現實的檢驗,究竟什麼樣的方法能夠治好這個交通的城市病呢?稍候繼續我們的評論。
機動車數量突破1.8億輛,汽車社會,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交通安全治理,如何才能標本兼治?《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歡迎各位回來,在今天的《今日觀察》節目當中,我們和各位關注的是深圳用重罰的方式來治理交通違規這一現象,我們的網友發來了一幅漫畫,我們來看一看這幅漫畫,兩位來幫我們解讀一下。
何帆:這個是現在在深圳出臺的一個(草稿)裏頭,也有一個,就是它累進的處罰。
主持人:對。
何帆:如果你是第一次的話,你可能是初犯,所以可能還對你網開一面,但如果你以後還是這個屢禁不止,還是老是最後變成了慣犯,那每一次處罰的力度都會加強,我覺得這是有道理的。
主持人:是,其實不僅僅在深圳,我想在全國的許多城市,如何能夠更好地治理交通的問題,早已經成為了城市管理者必須去面對的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中國已邁進千萬輛級汽車生産大國行列,截至今年8月底,中國機動車保有量已經超過了1.8億輛,我們正在進入汽車社會,可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
從杭州“七十碼”事件、成都醉駕案,近段時間,道路交通安全話題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
8月15日,公安部開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按現行法律規定的最高限處罰。截至10月15日,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12.2萬起,暫扣駕駛證10.8萬本,行政拘留1.7萬人次,因酒後駕駛導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34.5%和38%。但當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在一些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還大量存在。公安部還決定將專項行動延長至今年底。
日前,公安部給交管部門下發了《關於修改酒後駕駛有關法律規定的意見(徵求意見稿)》,還擬將醉酒駕車等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範圍,並首次提出“與醉駕司機同乘一車的乘客也應進行處罰”的內容。
今年1到9月,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65189起,造成45789人死亡、197527人受傷,直接財産損失6.4億元。
在社會交通安全環境面臨挑戰的當下,重點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能否立竿見影?治理交通“頑疾”到底需不需要下猛藥?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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