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匪夷所思的“謀殺案”(2010.01.07)

2010年02月23日 16:10  節目文稿 我要評論

  

    照片上是一對情侶,男孩兒名叫姚明兵,女孩兒名叫羅人珂。兩個人都在重慶打工。2008年1月1日,正值元旦假期,這天下午,姚明兵高高興興地帶著羅人珂去金店買結婚鑽戒,他們準備在一月29號完婚。可是就在他們向金店行進的時候,就在他們必經的路上,一場匪夷所思的謀殺,正在謀劃著。

    羅人珂的母親:他們倆説結婚,結婚就去買東西,到金店裏面我女兒要個戒指,就去買戒指。

    羅母:就走從和平賓館門口走過,那個是人行道。

    姚明兵的母親:那個血都是跟河一樣的,醫生都跟我説,他説反正你這個,他説沒有活命的。

    羅母:死得好冤枉啊,真的是死得冤枉,叫都沒叫喚一聲,那個腦袋打破了,血流了一地,我女兒真的很乖。

    這對情侶本該走向新婚的殿堂,卻止步在這家賓館的門前,女孩兒羅人珂當場死亡,男孩兒姚明兵頭部嚴重受傷,生命垂危。警方接到報案,立即趕來封鎖了現場,這家賓館的經理也被叫來協助調查。

    驅散了圍觀的人群,民警在現場進行了搜索,最終找到了兇器,是兩個煤氣罐。就是這兩個煤氣罐一個砸死了羅人珂,一個砸傷了姚明兵。

    劉軍 和平賓館經理:就是一個煤氣罐,小的煤氣罐,五公斤的,大概可能有這麼大,這麼高吧,這麼大的煤氣罐。

    從遇害者受傷的程度分析,這兩個煤氣罐一定是從高空落下,觀察了一下現場民警推斷,煤氣罐墜落的地點是在這家賓館高層的某個房間。此時距事發還不到十分鐘,或許兇手還沒來得及逃離,民警迅速封鎖了賓館。

    賓館經理:怎麼會從我們樓上掉下來 ,因為我們賓館在大廳上面有明確的規定,易燃易爆的物品不準帶入我們樓內,因為我們想不出來,客人會帶煤氣罐進入我的賓館,從來沒有過,而且也沒有哪一個工作人員看到有人帶煤氣罐到我們賓館來,所以説我不太相信。

    賓館經理不願相信,可是他還是禁不住順著出事地方垂直向上看,果然11樓1107房間的窗子敞開著,民警隨同賓館工作人員來到11層。此時其他房間的住客紛紛出來觀看,唯獨1107的房門緊關著。

    賓館經理:有一個基本的結果,也就是説現場的話整個的情況他們經過勘察,基本上有一個結果,當時就確定是我們1107號房間掉下來的煤氣罐。

    民警準備了一下,暗示服務員打開房門。房門打開了,民警衝了進去,可是房間內空無一人。

    房間裏沒人,但民警卻在房間裏發現了錘子、螺絲刀、木板、尼龍繩、蠟燭等作案工具。經過分析測試,民警確定砸人的煤氣罐就是從這個房間的窗戶掉下去的。

    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確定這是一起人為故意的謀殺案。那麼,砸人的煤氣罐究竟是怎麼落到窗外的,竟然能分毫不差的砸到姚明兵和羅人珂的頭上?房間裏發現的錘子、螺絲刀、木板、尼龍繩、蠟燭又是做什麼用的?兇手和這對情侶之間有什麼過節,以至於下此毒手呢?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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