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銘是成都市新都區一家企業的老闆,2008年底,正當他打算大幹一場,將企業發展壯大的時候,突然被人告了,而且告他的人都是他的家人。
2008年10月30日,李康銘正在外面跑業務的時候,突然接到信用社打來的電話,告訴他公司的部分賬戶已經被法院凍結。
李康銘:當時信用社通知我了,他説凍結24萬,是你的女婿和女兒來凍結的。
李康銘到法院一打聽,原來是自己的女兒女婿拿著借條到法院,申請凍結公司的賬戶,李康銘感到奇怪,女兒女婿為什麼要這樣做,借條又是怎麼回事兒呢?
李康銘:沒有欠。其實這個錢已經是支付過了。
李康銘馬上找女兒女婿,想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可這個問題還沒解決,十幾天后,李康銘的麻煩又來了,法院再一次採取行動,凍結了李康銘在奇香居公司的全部資産。
李康銘:把土地、房産、把我的股權全部都凍了,我沒有辦法去生産經營。
李康銘坐不住了,趕緊找到法院,這一次,是他的前妻江女士向法院提交的申請。
李康銘:我就發現她是有預謀的,她是之前就設計了一個圈套讓我鑽進去,要困死我。
俗話説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之後,各走各的路也就算了,前妻為什麼要給李康銘設下圈套,讓他和他的公司陷入困境呢?
李康銘是老三屆的高中生,知青返鄉後,被分到鄉里的農機廠做學徒工,不久認識了比他小十歲的江女士,從相識到相戀,1980年年底,兩個人結了婚。
江女士:他那時候都32歲了,都還沒有找到朋友,又是鄉下的,然後父母也不同意。
李康銘:那個時候她還是很真誠的,很真誠的跟著我的。
1982年,江女士和李康銘有了一個女兒。那時候的日子,過得雖然清苦,但一家三口總是其樂融融。
江女士:他也是很負責對我的娃娃,還是稱職的父親,對他父母這些都還是很孝敬,從沒吵過架。
1984年,李康銘的老家有一個食品廠想要對外承包,聽到這個消息,李康銘動了心,可是承包食品廠,先要繳納22000元的管理費,這在當時可不是個小數目,在求得妻子的支持後,李康銘順利地把食品廠承包下來。
江女士:起早摸黑的,早晨五點鐘就起來,晚上八點才回來。回來以後還要做賬。
夫妻倆一商量,決定今後主打香油,停掉其它産品。李康銘和那些老師傅們每天都一起研究如何改進工藝,提高質量,妻子江女士負責企業的管理和財務,兩個人起早貪黑地忙,結果還是賠了錢。
李康銘:我把廠一建起,結果銀根緊縮三年,因為費用那麼大了嘛,利息又要給嘛,當時的費用很高嘛,等於利息都是一分多嘛,所以就虧損了20多萬。
食品廠連續虧損了好幾年,為了支撐下去,夫妻倆甚至賣掉了自家的房子,困境當中,他們一直相濡以沫。不久,他們又有了一個兒子。上世紀80年代末,公司的經營情況開始好轉,原因很簡單,人們生活水平高了,香油的消費上來了。隨後,公司是越來越紅火,1992年,李康銘成立了奇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那個時候,40多名工人三班倒不停地幹,有時候還是供不應求。可是這種好日子過上沒多久,夫妻倆卻漸漸有了矛盾。
1994年開始,李康銘招聘了一個叫谷生蓉的女孩兒進入公司上班,江女士説,谷生蓉的出現,是夫妻倆矛盾的開始。
江女士:(李康銘)就讓谷生蓉去學財會啊,讀成人高考啊這些,都是我們的錢。
當年知青下鄉的時候,江女士跟谷生蓉家住在同一個院子裏,她是看著谷生蓉長大的,而且谷生蓉比李康銘要小上二十幾歲,因此江女士起初並沒有多想,只覺得報答鄉親也是應該的。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她漸漸發現,情況有點不對勁兒,李康銘不但把公司所有的賬目都交給谷生蓉來管,而且兩個人的關係也是越來越親密。
江女士:他們兩個每天一路。上下一路,直到星期天,都在一路。我都坐不到他的車,我要回成都趕車,他就要載谷生蓉。
江女士還發現,公司賬務也出現異常,丈夫每個月都要從公司拿走不少錢,卻從來不説做什麼用,在那段時間,每月只有500元工資的谷生蓉給人的感覺是,花錢如流水。
江女士:經常她買這個,買那個。買穿的,修房子。要什麼有什麼。要有滾筒式的洗衣機,要什麼有什麼。憑他們那個收入可不可能。不可能的事。也就是公司出的錢。
江女士説,她多次詢問丈夫,谷生蓉花的錢是不是他給的,李康銘一口否認。因為沒有證據,江女士只能苦口婆心地規勸丈夫,除了生意之外,多回家陪陪老婆和兩個孩子,千萬不能在外面胡來,這個時候呢,李康銘也總是滿口答應。可事情並沒有向好的方向發展,從2003年開始,李康銘經常是夜不歸宿,理由是工作太忙,起初,江女士為了兩個孩子,一直在忍耐。到了2005年9月的一天,矛盾終於爆發了。
2005年9月5日,江女士到一家公司去送貨,回來的路上,她遠遠地看見李康銘和谷生蓉一起走進了一幢住宅樓。
江女士:結果過去問看見他們上樓的人,然後去問雜貨舖賣東西的,就説他們兩個基本上每天都要去,他説這兩個人早就在這裡了。
江女士馬上想到了最壞的一種可能,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在胡亂猜測,江女士叫來了女兒和自己的妹妹和朋友一起上樓敲門。
李康銘:我們就這樣坐著呢,又沒有做什麼,
江女士:一個多鐘頭才打開,打開了一個人先出來,
李康銘:她就開始她的哥哥,她的妹妹,找了一幫朋友來,就打人家,包括我女兒都在內。我女兒很兇,你是爛貨,你有怎麼樣怎麼樣。
江女士:谷生蓉就躲在廁所裏頭。然後的時候,結果她就把廁所門關住,我就把廁所門踢開。把她拉出來的。
李康銘:我在門口擋著,我説你們誰也不要進來,你們誰進來,首先你把我放倒我説,他們不敢打我。
江女士:床上的什麼東西都有。谷生榮的胸罩,都在床上,他們兩個可能做什麼,不是那些事,是什麼呢。
衝突發生後,江女士撥打了110,在場的人都被帶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的調解下,李康銘保證今後不再跟谷生蓉來往,而江女士也考慮到這些年的感情,李康銘必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因此也就原諒了他。一場風波到此也就結束,為了平息妻子的怒火,李康銘還做出了一個重大的讓步。
奇香居公司原本是由江女士和李康銘共同經營,這次衝突發生之後,在江女士的要求下,李康銘交出了公司管理權,不再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
李康銘:她完全操縱完,財務、錢、自己去買、買材料,生産出來拉出去,財務上全部,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全部她管完。
之前不久,李康銘跟朋友新成立了一家電器公司,不過問奇香居的經營後,他每天打理電器公司的生意。同時,每個月到奇香居公司領1300元的生活費,有時候李康銘找妻子商量,想要多領點錢,可江女士總是一口拒絕。
李康銘:經濟上控制我,就連父母的給兄弟姊妹要點錢,親戚借用點錢,拿不到一分錢,不借。
江女士説,她在經濟方面嚴格控制,是為了讓李康銘不在外面胡來,説到底還是為了這個家,可事情的發展卻出乎他的意料,幾次爭吵過後,丈夫李康銘不但經常夜不歸宿,還公然違背了原來的承諾。
江女士:每天和谷生蓉鬼混,開著車到處跑,還整天出去耍這些。
有一天,江女士聽説,李康銘又在外面租了房子,打聽到地址之後,她又一次帶人趕了過去。
江女士:當時我們去的時候,他跟那個女的古生容不開門。
李康銘:冬天,潑冷水,把人家床上的完全潑冷水,找了一批人來打,把我拖住,他們不敢打我,把人家給打了。
雙方再一次鬧到了派出所,雖然李康銘一口咬定,他跟谷生蓉沒有關係,只是在一起聊天,但在妻子江女士看來,他們的婚姻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李康銘有一輛開了近十年的汽車,由於是舊車,維修的費用比較高,也很耗油,平時車的修理費和油錢都是他拿到奇香居公司去報銷,2007年底,江女士突然拒絕報銷這些費用。
李康銘:她跟我正式宣佈,油費我不給,修理費我不管。
江女士的解釋是,李康銘跟人合夥成立電器公司,本來用的就是家裏的錢,可現在,電器公司那邊自己根本插不上手,而且電器公司一直在用奇香居的房子,車也是奇香居公司出錢買的,前前後後,奇香居公司總共墊付了二三十萬元。再這樣下去,奇香居公司遲早會被掏空。
江女士:他辦康明電器就是把奇香居所有的款拿空完,掏走,把這邊掏空,轉過來説是你在管。
江女士覺得,李康銘是在轉移夫妻共同財産,因此拒絕給李康銘報銷費用,夫妻倆又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爭吵過後,李康銘提出,要收回奇香居公司的管理權。
李康銘:我説,你不準幹了,這個公司是我創辦的,你給我放著,我説你給我拿出來,把公章交出來,不交。
2008年年初,李康銘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登報聲明,公章作廢,強行收回了公司管理權。
江女士:他就去等於是把我趕出去了,把我趕出廠,不讓我進廠,喊他們兄弟把廠霸著,我進去的資格都沒有,全部他就把廠控制了。
矛盾徹底激化。李康銘還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江女士也對婚姻徹底絕望了,表示同意離婚,通過法庭調解,雙方簽署了一份《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及財産分配的協議書》,28年的婚姻就此畫上了句號。不過,在離婚過程中,李康銘一直在説,他沒有婚外情,是江女士把事情做得太絕,逼得他沒有辦法才決定離婚的。可是,在他離婚後不久,就跟谷生蓉結了婚。
李康銘:我覺得我對她來説,我要負責任,是我這個家庭,把人家家庭挑爛,把人家的家庭整爛,最後整的人家沒有生存的餘地,我怎麼辦?
事情發展到這裡似乎已經告一段落,可是對於李康銘來説,麻煩才剛剛開始。這是他跟江女士《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及財産分配的協議書》,長達五頁,內容非常詳細,家裏大部分房産留給了江女士,子女跟江女士生活,協議裏還約定,奇香居公司歸李康銘經營,公司的債權債務由李康銘享有和承擔,江女士應當把屬於自己的20%的股份轉讓給李康銘,並在5日內將奇香居公司銷售貨物的應收賬款票據和憑證一併交付給李康銘。李康銘補償江女士51萬元。
法院下達離婚判決後不久,江女士就跟李康銘辦理了股權過戶手續,手裏的票據憑證也進行了交接,可是交接之後,李康銘突然提出,這些票據和憑證有問題。
李康銘:她全都沒有交回來,現在就這樣子,這200多萬就是這個票,她沒有交這個票。
李康銘説,前幾年他一直沒有參與公司管理,所以交接票據憑證的時候他並沒有在意,仔細對賬之後他突然發現,前妻交給他的票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還有 200多萬元的票據沒有交。李康銘馬上去找前妻交涉,可江女士壓根兒就不承認這回事。
江女士:你李康銘説我沒交出來,200多萬在哪,你拿出來核對啊,你賣給哪一家的。
不久,李康銘還發現了別的問題,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公司的債權債務由李康銘享有和承擔,江女士交接票據時告訴他,公司還有50余萬元債務,都是向私人借的錢。
李康銘:當時借錢我是知道的,為啥子要借這個錢,當時她説要還芝麻款,要付芝麻款,我説那現在這貨款了,她説貨款回來了,馬上就還,還嘛,就還嘛,她收來的貨款還了人家了,結果這個條子她撿走了。
很快,一連串的事情發生了,首先是江女士的一個親戚拿著3萬元的借條,到法院起訴還錢,接著,女兒女婿拿著24萬元的借條到法院起訴,還凍結了公司的賬戶,最後,江女士拿著離婚協議書到法院執行,讓李康銘支付51萬元補償款,同時還申請凍結了公司全部資産。
李康銘:都有我的簽字只能認了,啞巴吃黃連苦就苦吧。
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李康銘請了一家會計公司對公司的賬目進行了審計,不過,對單方審計的結果,江女士並不認可,江女士認為李康銘是在故意找茬。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前,雙方調解過程中,有哪些應收貨款票據,公司有哪些債務都説得清清楚楚,李康銘當時已經簽字認可,現在怎麼就反悔了呢?
江女士:我申請執行了他提出來的,他才拿這個藉口來大肆的做文章,然後想把這51萬抹掉不給我。
採訪中,記者提出想見見她的女兒女婿,了解一下借條的情況,但江女士拒絕了記者的要求。
江女士:李康明再壞還是他的父親,我想我們這一代的事情,不要扯到他們,因為他們如果是一介入的話,今後一輩子良心都過不去,不管她説父親好也好,壞也好,母親好也好,壞也好,我現在儘量不要兩個孩子介入。
前後兩張借條,李康銘不得不認賬,至於協議書中應該給前妻的51萬元補償,他説什麼也不給。他的理由是,江女士利用獨自管理公司的兩年時間,把公司的錢圈入自己的腰包,還通過借條,給他設下了圈套,這都是精心預謀的,現在,江女士要是不把那200多萬元的票據拿過來,他就一分錢也不給。一個人説對方想賴賬,另一個人卻説,這是對方的精心預謀想要私吞貨款。事實到底是怎樣的呢?那200萬的票又是怎麼回事呢?
李康銘成立奇香居公司後,又以江女士的名義在華豐食品批發市場設立了新的個體工商戶---奇香居門市部。門市部除了銷售奇香居公司生産的商品,同時也代銷一些其它産品。李康銘説的200萬元的票,指的是2005年至2007年兩年間,奇香居公司給門市部發了200萬元的貨。
奇香居公司員工 張義清:這就是我們單位的簽貨單。這上面是我簽的名字。貨就全部是我送出去的。
奇香居公司的貨發到門市部,門市部銷售出去後,應當把貨款或者應收貨款的單據交回公司,李康銘説,因為這兩年他退出了公司管理,奇香居公司和門市部都是江女士一個人管理的,因此交接時並不清楚情況,可事後他發現這200多萬元只有從公司給門市部發貨的單據,沒有回款或者應收賬款的單據。
李康銘代理律師:如果這批貨賣出去了,款就在江惠英手裏。賣出去的沒有收到款的,那麼這個送貨憑證,單證就在江惠英手上。
不過對李康銘的説法,江女士矢口否認。江女士説,那兩年間,李康銘雖説並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但作為公司法人,每個月的賬目都要經過他簽字認可,交接時,她已經將兩年50多萬元的收入和應收貨款單據交給了李康銘。
江女士代理律師:那麼這個收入賬李康銘是簽字並且確認了的,因為他們月結月清,每個月都清了賬的,那麼怎麼會還有200多萬的貨款了。
江女士:他無中生有的,他自己拿發貨單來開起,説你江惠英沒交,成都市一家廠家不做,你都賣不完。記者:就是説那些單子其實是他自己偽造的?女:偽造的。
採訪中,記者希望找奇香居門市部的員工了解情況,他們都表示不願出面,最後,記者通過電話採訪了一直在門市部負責財務的張超。
電話採訪:
張超:我們的票是每個月都結了的,每個月都和他倆個結了的,我們是月月清。
記者:每個月都是結清的? 張超:都是月月清。
記者:所以現在不可能有外面那個人家還沒有給錢的這種票據?
張超:沒有,沒有,沒有,我們市場上的我們全部都有結。兩年發200多,不拿錢回去,會不會發貨給你,他哪來資金週轉。
奇香居公司一直是在當地信用社設立賬戶,江女士和李康銘跟信用社主任黃朝富已經相識多年,兩個人離婚的時候,黃主任代表信用社主持並見證了調解、簽訂協議到最後交接的整個過程,對於兩個人目前的爭執,他又是怎麼看的呢?
電話採訪 黃朝富:我只能這樣給你説一句,原來是家庭企業,説白了,這樣的公司,實際就是家庭作坊,家庭作坊情況下,很多票據,由於收回來後,有些賬其實已經漏賬了,或者財務本身就不完善,或者這方面建賬了 ,另一方面沒有銷賬,銷賬不及時,都有可能造成,那麼只有發貨單,沒有收款項。
2009年1月,江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李康銘支付51萬元補償款,隨後,李康銘也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的申請,要求江女士交出200多萬元的票據,法院將如何執行這兩起案件呢?
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唐軍:這個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這個給付錢是一種法律關係,交付票據又是一種法律關係,李康銘應該給付江惠英51萬元,這個是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了,也是他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法律上,調解書形式明確了,他必須要給付。至於説他那個票據,江惠英給沒給付完,這個必須李康銘要有這個證據能夠證明,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才能夠確認。所以他可以通過司法的途徑,對江惠英可以重新提出起訴。
法院表示,通過查封、扣押等手段,已經向李康銘執行了6萬餘元,並查封了李康銘在奇香居公司的股份,如果李康銘拒不執行,下一步,法院準備對股份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評估,然後進行拍賣,以保證江女士應該得到的51萬元。江女士的執行案看來就要告以段落了,但關於200萬票據的訴訟不知道何時才能結束,在小型家族企業或者夫妻店,財務制度不完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一般來説,在大家求發展的創業時期,混亂的財務還不會帶來很大的問題,畢竟肉爛在鍋內。可一旦家人情感破裂,錢就成了矛盾的催化劑,甚至成為家人互相傷害的手段,就像今天節目中這樣。有類似情況的朋友一定要留意這種現象。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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